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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啤酒花 子公司收购四家啤酒企业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23日 10:39 证券日报

  本报记者 吕 东

  ST啤酒花控股子公司新疆乌苏啤酒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乌苏啤酒)于2007年5月18日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关于乌苏啤酒受让有关股权的事宜:同意由乌苏啤酒以帐面净资产人民币34549198.67元、831445.13元的价格分别收购新疆啤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乌苏啤酒公司之全资子公司,下称:啤酒集团)、新疆新啤集团昌吉啤酒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1226万元,下称:昌吉公司)所持有的新疆啤酒集团奇台制麦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3400万元,下称:奇台制麦公司)97.65%、2.35%的股权。收购后,乌苏啤酒持有奇台制麦公司100%的股权,并将该公司名称变更为新疆乌苏啤酒奇台制麦有限公司。

  同意由乌苏啤酒以帐面净资产人民币6460835.50元的价格收购啤酒集团所持有的新疆新啤集团阿克苏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下称:阿克苏公司)51%的股权。收购后,乌苏啤酒持有阿克苏公司100%的股权,并将该公司名称变更为新疆乌苏啤酒阿克苏有限公司。

  同意由乌苏啤酒以帐面净资产人民币11634232.85元、1293414.71元的价格分别收购啤酒集团、新疆新啤酒(集团)昌吉啤酒有限公司(下称:新啤酒集团)所持有的新疆啤酒集团喀什啤酒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838万元,下称:喀什公司)53.7%、5.97%的股权。收购后,乌苏啤酒持有喀什公司100%的股权,并将该公司名称变更为新疆乌苏啤酒喀什有限公司。

  同意由乌苏啤酒以帐面净资产人民币18401090.91元、185869.61元的价格分别收购啤酒集团、新啤酒集团所持有的昌吉公司99%、1%的股权。收购后,乌苏啤酒持有昌吉公司100%的股权,并将该公司名称变更为新疆乌苏啤酒(昌吉)有限公司。

  二、通过关于乌苏啤酒投资设立新公司事宜:同意在新疆哈密市、新疆乌苏市及新疆伊宁市分别资设立新公司,注册资本分别为1500万元、3000万元及2000万元,公司性质均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投资)。

  此外,ST啤酒花同时公告称,通过公司拟以280万元的价格将其持有的浙江泰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40%股权转让给泰丰控股的控股子公司浙江省商业财务公司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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