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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看市:调整后地产股仍可关注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2月09日 12:06 容维投资
从07年2月1日起房地产企业土地增值税进行清算式缴纳的适用范围,改“预征”方式为主的土地增值税缴纳为“清算”方式缴纳,使房地产上市公司受到较大打击。但此《通知》虽然会降低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利润率水平,但整体影响有限,驱动房地产行情的两大因素并没有因为土地增值税的严格征收而改变,房地产行业将继续向好。 从2月1日起,房地产企业土地增值税的交纳将由先前的“预征制”转为实打实“清算制”。在房价高位运行的背景下,2007年房地产税费调控的大幕已然开启。《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早在1993年就公布,规定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附着物(即转让房地产)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缴纳土地增值税。具体税率为四级超率累进税率:即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的,税率为30%;增值额占扣除金额50%至100%,税率40%;增值额占比100%至200%,税率50%;增值额占比200%以上,税率为60%。 本次通知要求房地产项目按《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清算,显示了高层从严调控房地产的决心,各地清算细则将陆续出台,预计“两会”前后还会有新的调控措施陆续出台。《通知》的下发从内容规定来说比较严厉,与之前建设部“90平米以下住宅设计要点”征求意见稿迅速夭折相对应,体现出了政府对房地产行业调控的决心和力度,因此,受房地产政策继续出台打压预期的影响,短期内房地产板快将有所调整,但从长期看,人民币升值的预期以及城镇化推进等引致的刚性需求将继续拉动行业的发展。 二级市场上,好长一段时间来,房地产板块昂首向上大幅上涨,是A股市场中股指上扬的主力军,此次政策出台正好提供了一个调整契机。土地增值税政策不会根本改变房地产长期发展趋势,回调正是建仓的良好时机。 未来10年仍是中国房地产业的黄金时代,土地成本将不断抬高,房价长期呈上涨趋势,购房成本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不断提高。对于有资金实力、有整体上市、有廉价土地储备的公司它们的高速增长会完全抵消掉增值税征收带来的不利影响。适当的回调更有利于房地产板块的长期发展。依然看好行业龙头、区域优势公司、质地根本改善的公司。建议投资者应当在大调整中逢低吸纳有资金实力、品牌优势、土地优势、整体上市、行业整合能力的高速增长的公司。 容维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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