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记者高翔)中国证监会日前发文规定,证券公司应当选聘取得证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人员担任高管人员;未取得高管任职资格的人员不得担任高管人员。据悉,《证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管理办法》已经于2004年6月4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93次主席办公会议审议通过,该《管理办法》自2004年11月15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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