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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吴证券:融资融券大门即将开启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1月09日 16:27 东吴证券

东吴证券:融资融券大门即将开启

  东吴证券 曹妍

  “事变则法移”,新年伊始,我国证券市场配套政策相继出台让人充分了解了此句话的含义,周一,中国证监会又发布《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该办法开天辟天地允许证券公司为客户提供融资融券服务,为此,其也吸引了业内人士的不少眼球。

  制度创新拯救券商

  翻开我国近阶段证券市场的立法进程可知,融资融券的开闸并不是意料之外的事,在今年1月1日实行的新《证券法》第三章第四十二条明确规定:“证券交易以现货和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交易”,删除了老法中证券公司不得为客户融资融券的禁止性规定,“其他方式进行交易”为券商的融资融券业务的开启成为可能。因此,在完成一系列举措提升市场预期后,管理层又开放了融资融券业务,其主要目的不外于是激活市场,拯救券商。众所周知,持续近5年的熊市已经让券商元气大伤。05年以来,又有多家券商被兼并或接管,目前仍有多家中小券商命悬一线,融资融券业务的开启给陷入困境的券商创造了新的收入来源渠道,它改变了以往券商的经纪业务仅能提供单一的无差别的通道服务模式,同时有利于活跃证券市场。

  即将于11月1日施行《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对券商的融资融券规定严格,“单个客户融资或融券业务不得超过券商净资本的1%,对所有客户融资或融券业务规模不得超过净资本的10倍。”融资(券)业务与券商的资本金紧密结合,毫无疑问,资本金充足的大型券商从中获得的收益会远高于小券商,这会在一定程度上加速证券业的优胜劣汰。

  监管仍是重中之重

  虽然目前在我国香港和海外证券市场,融资融券非常普遍,其中也不乏一些券商也向另外的机构借入证券进行做空,但它们都是以非常完善交易制度和严格的监管制度为基础。我国开设此项业务,如何进行有效监管却是个未知数。虽然此次管理层推出的是券商为客户买卖提供融资融券服务,但在证券帐户仍未实行实名制的情况下,很难杜绝券商为自己进行融券做空,如监管不到位,新业务的开展会对股价起到助涨助跌的作用。如一公司的股价因利空而看跌时,券商会大肆融券抛售以赚取差价;而股价上涨时,券商又会融资买回的股票,从而加速二级市场的股价波动。因此,允许券商融资融券,管理层的监管必须到位,否则,该办法的施行必将给市场带来不可避免的负面影响。

  投资理念适时而变

  融资融券业务的推出会对市场产生较大的冲击,它极大地改变了目前市场中的交易规则,做为证券市场的参与者,应审时度势,积极应对新游戏规则下的投资

理财。首先要改变以往只能通过做多才能获利的理念,融券制度出来后,做空获利已才为可能,因此投资者在投资股票的时候,要多增强一份风险意识,如果一味守旧,那么在新的游戏规则下面临输的可能性较大;二是要及时应变,在做空成为可能的市况下,主力的操作手法也必然会出现变化,尤其是当一公司的有突发的应急事件出现时。因此,投资者要提前做好准备,才能较好地适应新规下的投资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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