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商报记者 胡佩霞
中国大病保险制度出台,对百姓而言无疑是重大福音。但对于承办大病医保的商业保险公司而言是福是祸仍需假以时间。昨日,深圳一位不愿出具姓名的券商保险研究员对深圳商报记者称:“政府主导的大病医保可能会增加保费收入,最终能否赚到钱很值得怀疑。”
定价风险与道德风险并存
大病医保制度出台,投资者对保险行业业绩提升怀揣梦想,保险股当天上涨做出回应。更有分析人员称全国新农合结余费用超过20%,通过购买大病医保迅即可体现为保险公司的保费。但也有研究人员很不乐观。昨日,深圳一位长期研究保险的某券商分析师对深圳商报记者坦言,大病医保对于保险公司来讲“不觉得是什么好事”。她分析称,首先大病医保属政府采购。保险公司的议价能力有限。其次,国家没有单个大病品种比如白血病、乳腺癌等的核算,这就给风险定价的准确性带来困难。第三,政府已规定的大病报销的比例不低于50%,既然已有比例,每一种病具体需要报多少并不确定。也就是说能赔多少,保险公司其实没底。不像商业险中的重疾险,保险公司赔偿是有上限的,也就是说心里是有底的。更何况还有道德风险,比如在重症室能住多少天,什么药能报,什么不能报,需要一系列的细化。
她还分析称,交强险就是政府主导的险种,由于定价不合理一直亏损严重。
与这位分析师的不乐观相反。深圳商报记者昨日采访了中央财经大学保险系教授庹国柱,他认为,大病医保制度涉及农民和城镇未就业居民有10亿人之众,“人口数量太大了,应当有一定的盈利空间”。他认为“此举将大大改善在夹缝中求生存的商业医疗保险业务量小的现状”,“一两年之内保险公司经营大病医保的业绩就会见效”。
料将引发非理性竞争
无论大病医保能否赚到钱,但这一庞大的保费蛋糕料将引发激烈竞争。人保健康、中国人寿、平安养老、太保寿险等均有试点,竞争架势已经拉开。
日前,中国平安(微博)总部有关人士对深圳商报记者称,“如果深圳医保启动招标,养老险深圳分公司会参与投标”。
上述深圳某研究员对深圳商报记者称,商业保险公司接下来会出现“非理性竞争”。理论上讲参与竞争主体越多,越难盈利。但只要有两家参与,就会互相“打”。
按照《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的规定,承办大病保险的商业保险机构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符合保监会规定的经营健康保险的必备条件;在中国境内经营健康保险专项业务5年以上,具有良好市场信誉;具备完善的服务网络和较强的医疗保险专业能力;配备医学等专业背景的专职工作人员;商业保险机构总部同意分支机构参与当地大病保险业务,并提供业务、财务、信息技术等支持;能够实现大病保险业务单独核算。
这一门槛并不算高,国内大部分的寿险公司均具备资质,因此可能会出现“一哄而上”的惨烈竞争。
大病医保试点盈利很有限
据记者了解,目前国内大病医保的探索已出现人保健康的“太仓模式”、“湛江模式”,以及“平安范式”,太保寿险的“江阴模式”。从试点情况看虽未出现亏损,但盈利也很有限。
据媒体披露,太仓的大病补充医保始于2011年7月太仓医保中心与人保健康江苏分公司约定,后者承办当地大病保险项目的经办服务费为4.5%,在“保本微利”的基础上双方结余共享风险共担。2011年度,人保健康江苏分公司经办的大病医保项目共筹资2037.2万元,扣除赔付与各项成本支出后,结余率约5%。
从2000年开始,中国平安养老险公司积极参与城镇职工大病保险试点,打造了以厦门为代表的平安范式:即城镇职工、城镇居民、新农合三者结合的城乡一体化管理方式;专业风险管控和一站式即时结算相结合的服务方式。目前平安范式已在四川、云南、广东、厦门、安徽、吉林、江苏、广西等十多个省份和60多个市县推广,累计服务约3000万人次。中国平安对深圳商报披露上述信息时未透露项目最终结算情况。深圳商报记者虽向平安总部询问,但未得到回应。知情人士透露,此类项目最多是微利。
未来商业健康险空间存变数
此次出台的“大病保险”,仅仅针对农村居民和城镇未就业的居民,与中国数以亿计的“城镇职工”并无关系。这部分人群医保水平较高,其中特别是公务员、事业单位等,有的大病报销上限已达10万元,甚至数十万元。
大病医保制度的出现对商业保险公司现行的重疾险、医疗险有何影响,业内说法不一。
上文提到的某券商保险业研究员表示,随着人们保险意识的提高,健康险总体是呈上升态势的,不会受大病医保制度出台的影响。
庹国柱对深圳商报记者表示,十几年前中国台湾地区的全民保健制度出台后,商业保险公司也曾出现恐慌,担心健康险空间大大挤压。但是后来事实表明,商业保险公司只要不断创新,市场仍有空白点需要填补。普通保障水平的健康险业务当然面临空间挤压。商业保险公司可以参与医疗机构经营、可主攻更细分的市场比如高档病房、康复医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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