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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行业:金融企业准备金计提管理办法点评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4月19日 14:48  证券时报网

  事件:月18日,中国证券报(微博)报道,财政部日前印发《金融企业准备金计提管理办法》明确规定,金融企业应当于每年年度终了对承担风险和损失的资产计提一般准备,一般准备余额原则上不得低于风险资产期末余额的1.5%。对于准备金计提不足的金融企业,《办法》规定原则上不得进行税后利润分配。该办法将于7月1日起施行。

  点评:

  1、新办法在计提比率、方法、范围上均有调整

  2、对银行的当期利润和资本计提不产生影响

  3、对12年分红可能产生一定影响

  根据标准法计算潜在风险估计值时的标准风险系数,我们测算已公布年报的上市银行11年末的潜在风险估计值,可见多数银行潜在风险估计值低于资产减值准备,可不计提一般准备。由于部分银行采用内部模型法测量,可能存在需要计提一般准备的情况。由于新办法规定,对于准备金计提不足的金融企业,《办法》规定原则上不得进行税后利润分配。我们预期12年部分银行的分红可能受此政策小幅影响。

  投资建议与风险提示

  伴随季报业绩刺激,银行股在4月可能存在估值修复空间。此后因业绩同比增速趋降,且不良存在反弹预期,银行股可能与大盘走势持平,相对收益趋弱,绝对收益可期。综合业绩成长与估值水平,推荐浦发银行(微博)兴业银行农业银行华夏银行招商银行(微博),适度关注城商行。风险提示:1、经济波动对地方债务及银行资产质量形成阶段性压力;2、利率市场化推进过程中股价可能产生阶段性波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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