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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益者首推农田水利建设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7月11日 01:05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本报记者 王颖春

  作为新中国成立以来规模最高的水利会议,此次大会再次重申了今年年初中央一号文件的主要精神,表现出中央对支持水利建设的一贯决心。从会议传达出的信息及有关部委事后发布的配套文件来看,此次会议最直接的受益者,首推河北、河南、山东、东北等省的农田水利建设。

  此次会议要求,全力以赴完成六项重点任务,其中第一项任务便是加强农田水利建设。尽管其他五项任务诸如提高防洪保障能力、建设水资源配置工程、推进水生态保护和水环境治理、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提高水利科技创新能力也同样重要,但只有加强农田水利建设这一项任务有配套细则出台。

  长期以来,由于我国的水利投资主要集中于防洪工程和水资源工程上,农田水利基础一直比较薄弱。不同于水电建设较易吸引投资,农田水利建设的投资资金一直需要中央与地方财政配套支持。

  为解决农田水利建设的配套资金问题,今年中央一号文件就明确提出,从土地出让收益中提取10%用于农田水利建设。如果以2010年全国土地出让金2.7万亿计算,这意味着将有2700亿资金用于农田水利建设。因为没有相关配套细则,该政策如何落地一直成为各方关注焦点。

  7月8日中央水利工作会议召开当天,财政部、水利部印发《关于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有关事项的通知》,该通知明确了“10%的土地出让收益用于农田水利建设”的具体操作方法:“从2011年7月1日起,各地统一按照当年实际缴入地方国库的招标、拍卖、挂牌和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取得的土地出让收入,扣除当年从地方国库中实际支付的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土地开发支出等相关成本性支出项目后,按10%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

  除此之外,由于东部发达地区土地出让金数额巨大,但农田水利建设需求有限;而西部需要水利灌溉的地区,土地出让金却极为有限。如何从国家层面统筹不同地区的土地出让金,解决东西部农田水利建设资金的不平衡问题,之前也未有明确规定。

  业内人士认为,尽管《通知》明确的土地出让金收益只是扣除征地和拆迁补偿支付后的剩余部分,《通知》也未对全国范围内土地出让金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统筹进行明确规定,但是该通知的下发,起码明确了农田水利建设资金计提、清算的具体办法,让地方政府在具体执行上有了参照标准。

  除此之外,《通知》还明确将农田水利建设资金与水利建设基金区别开来,提出专款专用,并且主要向粮食主产区倾斜。由于我国粮食主产区主要集中在河南、河北、山东、东北等少数几个省份,因此此次中央水利工作会议的召开,对于上述省份的农田水利建设而言,其实质利好是不言而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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