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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18号文:软件股业绩催化剂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9月08日 10:50  上海商报

  华创证券 高利

  自2000年国务院发布实施18号文件《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以来,我国软件产业保持了年均38%的迅猛增长,被业界称为软件产业发展的“黄金10年”。但该文件的优惠政策将在2010年底到期,市场和业界对下一个“黄金10年”的企盼和期许更加强烈,均希望尽快出台“新18号文”。

  华创证券预计“新18号文”的核心内容:1、软件实施、维护、咨询等服务若实现标准化,营业税可能全部减免;2、不排除进一步减免软件产品增值税的可能性。受益于“新18号文”的公司有:太极股份(002368)、中国软件(600536)、启明星辰(002439)、恒生电子(600570)、用友软件(600588)、超图软件(300036)、广联达(002410)。

  新政可大幅提高公司业绩

  2000年6月24日,国务院签发18号文,开启了中国软件业和集成电路业高速发展的黄金年代。10年间,中国软件产业收入从2000年的593亿元,猛增到2009年的9513亿元,2010年预计将达到1.1万亿-1.2万亿元。18号文件中的对软件产业的优惠政策,根据原定的计划将在2010年底到期。

  根据和软件产业界的沟通,以及研究工信部、软件协会的相关领导的发言、演讲,我们预计“新18号文”将进一步加大对软件产业的扶持力度,对软件服务营业税减免的可能性最大,也不排除对软件产品增值税进一步减免的可能性。“新18号文”的发布将直接提升软件企业的业绩,同时将促进中国软件产业更快速地发展。

  作为第一个鼓励和支持软件产业发展的专项产业政策,原“18号文件”从投融资、税收、技术、出口、收入分配、人才、装备及采购、企业认证、知识产权保护、行业管理等多方面为软件产业的发展提供了政策优惠。

  从税收政策上看,“18号文”对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的优惠减免都有较为详细的规定。

  1、软件企业的软件产品在销售过程中,需要交纳增值税,增值税税率为17%,由于软件产品没有对应的直接原材料,所以基本没有进项税。对于符合规定的软件产品,软件企业可以向国税局申请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

  2、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局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决定》有关税收问题文件规定,对单位和个人(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设立的研究开发中心、外国企业和外籍个人)从事技术转让、技术开发业务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

  3、软件企业可以向省级科学技术部门申请软件企业认证,申请成功之后,自获利年度起,享受企业所得税“两免三减半”的优惠政策。

  “新18号文”将加大扶持力度

  “18号文”实施之后的10年,我国的软件产业保持了年均38%的快速增长。中国软件产业经过十几年的发展,已经广泛渗透到国民经济的各个行业和领域,成为改造和提升传统产业、培育和提升新兴产业、丰富人们生活的基础产业。软件企业一般70%以上的员工具有大学学历,软件产业对吸纳大学生就业具有十分积极的意义。

  同时,中国的软件产业还具有十分巨大的发展空间,如果“18号文”到期之后废止,将对软件企业和中国软件产业造成十分不利的影响。我们预计,国家将会发布的“新18号文”对软件产业的扶持力度一定会加大。即使短期内“新18号文”无法发布,老“18号文”的各项扶持措施也会延续。

  21市外包收入免征营业税

  软件服务业是增长最快的朝阳产业,是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典型代表,是高端服务业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软件服务业是加快我国产业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的核心力量。软件服务业具有资源消耗低,带动技术大,就业机会多,综合效益好的显著特征。

  工业和信息化部于2009年4月成立了信息技术服务小组,目前已经完成8项标准征求意见稿,其中包括软件应用和信息服务技术在内的软件服务业的标准体系,标准化工作开展对提升软件服务外包,业务质量,规范服务外包市场具有重要意义。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商务部已经联合下发的名为《关于示范城市离岸服务外包业务免征营业税的通知》的文件规定:自2010年7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对注册在北京、天津、大连、哈尔滨、大庆、上海、南京、苏州、无锡、杭州、合肥、南昌、厦门、济南、武汉、长沙、广州、深圳、重庆、成都、西安等21个中国服务外包示范城市的企业从事离岸服务外包业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

  我们预计在“新18号文”中,将把免征营业税的范围进一步扩展到已实现标准化的软件服务业务。大部分软件企业提供的软件服务以软件维护、软件实施业务为主,通过一定的规范,能够形成较为标准化的软件服务业务。因此,目前营业税占净利润百分比较高的软件企业,未来因营业税减免而提升业绩的空间更大。

  我们根据公司2007-2009年营业税占净利润百分比的3年平均数进行排序,选取年均营业税对净利润占比在10%以上的标的公司,结合公司的基本面,得到营业税减免对公司业绩提升影响最大的8个公司依次为:太极股份、中国软件、浪潮软件、启明星辰、生意宝、恒生电子、用友软件、超图软件。

  增值税优惠或进一步加大

  “18号文”对软件产品增值税的减免力度较大,对于3%以上部分实行即征即退的优惠政策。在软件企业的税收实务中,在一些软件产品销售合同中,往往把目前无法实现营业税减免的软件实施和软件维护业务作为软件产品销售合同的免费附带项目,从而降低了该部分业务的税收压力。

  我们预计,在“新18号文”中,不排除对软件产品增值税进一步减免的可能性。当然,即使软件产品增值税全部退税,按照3%/14%=21%来计算,软件企业在目前的政策基础上还有21%的退税空间,对净利润的提升空间相对营业税来说较小。

  我们根据公司2007-2009年增值税退税对净利润占比的3年平均数进行排序,选取年均增值税退税对净利润占比大于或接近30%的标的公司,结合公司的基本面,得到增值税退税力度进一步加大对公司业绩提升影响最大的4个公司依次为: 启明星辰、太极股份、广联达、用友软件。

  投资建议

  2-3年后政策作用将达高峰

  通过对营业税与增值税退税对业绩的提升空间分析,结合公司的基本面,我们选出了一个软件行业投资组合,由以下7家公司组成:太极股份、中国软件、启明星辰、恒生电子、用友软件、超图软件、广联达。

  从“18号文”发布对软件行业产业规模的拉动作用来看,政策执行2-3年之后,政策的积极作用将达到一个高峰。我们预计“新18号文”在2010年下半年和2011年上半年推出的可能性较大,根据经验推测,“新18号文”对软件行业的拉动作用将在2012-2013年得到最大体现。对于2011-2012年的业绩,主要考虑的是政策对业绩的直接拉动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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