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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国务院鼓励民间资本参与新能源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5月18日 17:33  宏源证券

  事件:

  日前,国务院出台“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该意见中第七条为鼓励民间资本参与电力建设,具体内容如下:(七)鼓励民间资本参与电力建设。鼓励民间资本参与风能、太阳能、地热能、生物质能等新能源产业建设。支持民间资本以独资、控股或参股形式参与水电站、火电站建设,参股建设核电站。进一步放开电力市场,积极推进电价改革,加快推行竞价上网,推行项目业主招标,完善电力监管制度,为民营发电企业平等参与竞争创造良好环境。

  点评:

  我们认为,此举对民间资本参与新能源产业建设特别有利,特别是对民间资本建设或参股光伏电站非常有利。目前,国内太阳能电池制造业已具备了规模优势,2009年,中国太阳能电池出货量达4,382MW,占据了全球47%的份额,位居全球第1位。而我国的光伏发电装机容量规模仍然很小,2009年虽然增速超过了110%,光伏发电容量达到305MW,但仅居世界第8位,市场份额约为1.33%。

  由于我国的太阳能电池制造企业以民营企业为主,若推行项目业主招标,可为民营企业进入光伏产业下游,即光伏电站建设提供契机。随着光伏技术的进步,太阳能电池制造成本逐步下降,国内的光伏巨头对太阳能发电的商业化应用前景都是十分看好的,其中无锡尚德、保定英利、浙江昱辉、常州天合、拓日新能、保利协鑫、正泰太阳能等均已加入了建设光伏电站的行列。上游光伏制造业进入光伏电站产业,也会提升国内的太阳能电池需求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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