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不支持Flash
跳转到正文内容

航空运输:国内旅客燃油附加单位收取率微降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4月01日 16:49  招商证券

  事件:

  发改委31日公布了《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单位收取率》,规定国内燃油附加单位收取率最高不超过每客公里0.002818元,执行时间为2010年4月1日至2011年3月31日。

  点评:

  单位收取率调整并不意外。发改委在去年11月燃油附加联动机制推出之时已明确规定现行单位收取率执行至2010年3月31日,4月1日之后,单位收取率由国家发展改革委、民航局根据相关参数的变化,逐年测算公布。

  单位收取率由原来的每客公里0.002908调整至0.002818,微降3.1%。单位收取率按照上年国内航线航空煤油实际消耗量、旅客运输总周转量和航空公司自行消化比例不少于20%的原则测算公布。

  以二季度综合采购成本5200元/吨计算,800公里以下航线最高征收标准保持20元不变,800公里以上由50元下降为40元,5个工作日内执行,各航空公司实际征收情况可能有所不同。按调整后的单位收取率计算,800公里以上和以下航线最多可收取23.9元和44.8元,由于燃油附加的征收按四舍五入计算,最小征收单位为10元,则实际最高可征收20元和40元。

  联动机制冲抵80%国内燃油成本增支的原则没有变化。综合采购成本由国内航空煤油出厂价与进口航空煤油实际采购价格加权平均构成。我们预计油价持续上行的可能较大,综合采购成本也有望在三季度上调。倘若回到5210元/吨,则最高征收标准回到20元/50元。倘若综合采购成本继续上行,则征收标准还会相应提高。

  如果二季度以后全年综合采购成本均维持在5200元/吨不变,800公里以上和以下的比例为3:7,严格按照规定执行的前提下,不考虑油价下降的影响,则对国航、南航、东航09年EPS影响分别在0.016元、0.045元和0.019元。

  维持航空推荐的评级。我们在去年年底策略报告以来多次提出“多因素将使得航空股有很好的投资机会”。今年行业向好趋势明显,主业盈利大幅上升,在本期报告中我们上调南方航空的09-11年的盈利预测至0.08、0.42和0.36元。维持三大航强烈推荐-A的投资评级,短期更关注东航和南航。

转发此文至微博 我要评论


    新浪声明:此消息系转载自新浪合作媒体,新浪网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 手机看新闻 】 【 新浪财经吧 】

登录名: 密码: 快速注册新用户
Powered By Google
留言板电话:95105670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10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