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卫生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近日联合发布《改革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形成机制的意见》,指导思想是合理调控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水平。
意见明确提出控制药价和医疗服务补偿意见明确了如下原则:政府调控和市场调节相结合、鼓励研发创新与使用基本药物和适宜技术并重、促进企业和医疗机构不断提高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医药价格改革与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协调推进。
并明确了2009-2011年的主要任务:完善医药价格管理政策、合理调整药品价格、进一步理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强化成本价格监测和监督检查。
涉及到三个具体方面:改革药品价格管理、改革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健全价格决策等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