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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林牧渔:农业生产资料监督管理办法发行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9月24日 16:31  大通证券

  事件:

  国家工商总局发布《农业生产资料市场监督管理办法》。旨在加强农业生产资料市场管理,规范农资市场经营行为。办法就化肥经营、农资交易市场开办以及农资连锁经营等有具体规定。

  点评:

  1.《办法》就化肥经营作出了相应的规定。其中,申请从事化肥经营的企业注册资本、个体工商户的资金数额不得少于3万元。申请在省域范围内设立分支机构、从事化肥经营的企业,企业总部的注册资本不得少于1000万元;申请跨省域设立分支机构、从事化肥经营的企业,企业总部的注册资本不得少于3000万元。

  2.《办法》将于11月1日起实施。规定农资经营者应当依法从事经营活动,并接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农资经营者应当对其经营的农资的产品质量负责,建立健全内部产品质量管理制度。农资主要是指种子、农药、肥料、农业机械及零配件、农用薄膜等与农业生产密切相关的农业投入品。因我国农资涉及面极广,整个农资市场一直比较混乱,良莠不全,此办法的出台规范了农资经营竞争环境,明确了惩罚措施,为农业发展和保障国家粮食安全起到源头保护作用,利于我国农资企业长远发展和创新。

  3.维持农业板块“增持”评级。维持顺鑫农业(000860)、南宁糖业(000911)、绿大地(002200)增持评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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