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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金融公司可发金融债 利好汽车类上市公司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9月02日 10:47  扬子晚报

  本报讯 记者昨日从银监会获悉,为拓宽金融租赁公司和汽车金融公司的融资渠道,央行和银监会联合出台《公告》,允许符合条件的金融租赁公司和汽车金融公司发行金融债券,并明确规定了申请发行金融债券的具体条件。上海一基金行业研究员认为,汽车金融公司主要为汽车购买者及销售商提供金融服务,允许汽车金融公司发债,有利于拓宽其融资渠道,推动汽车消费信贷业务开展,进而扩大国内汽车消费需求,因此,对于家用汽车类上市公司,该消息是利好。 (陈春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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