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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银监会下发资本计算的征求意见稿,其中市场比较关注的主要是银行次级债交叉持有的资本全额扣除问题。市场的担忧主要有几方面,一是银行体系的后续放贷能力,二是银行体系的融资压力,三是次级债转让可能带来的债券市场波动。
评论
对此,我们的看法如下:
1、该措施对于信贷有所影响,但基本可控。
判断依据主要有三个:
1)在经济回暖基础尚不牢固之前,银监会似乎没有理由最终出台足以改变整个信贷环境的措施,银监会更多是希望在信贷整体能够支持经济的情况下,进一步夯实银行体系的抗风险能力,这是我们的总体判断;2)由于国有银行资本金问题不大,本次影响主要在于中小银行,扣除资本较为充足的中信银行,其他可能受影响的股份制银行上半年人民币贷款占比约为15%,按照下半年2.5万亿新增贷款计算,则最大影响约为3750亿(3750 =2.5*15%,即假设政策严厉得足以使这6家银行不再放贷,当然,可能性较小);3)根据银监会的调查,银行间交叉持有的次级债大概2000亿,由于次级债基本由大银行持有,我们不妨假设全部由上市银行持有,按照6家(扣除中信)上市股份制银行相对于上市银行17%的资产占比推算,对这6家银行资本的影响大约340亿(340 = 2000*17%,即假设持有次级债的比例与其资产的比例一致),按10%充足率计算,影响最终的潜在放贷能力3400亿。或者,更为谨慎的,假设大银行60%-70%的持有占比,则影响最终的潜在放贷能力6000-8000亿;4)可能的对冲因素:向非银行机构转让持有的次级债,将信贷业务作为理财产品转移到表外。
2、股份制银行融资压力有所上升,但总体可控。
压力上升来自于:
1)时间方面,有融资计划的银行,可能尽量加快进度,争取年底或明年初完成;
2)额度方面,如按上面的假设推算,股份制银行可能增加融资额度340亿。
可控的原因在于:
1)持有次级债较多的大银行核心资本充足率很高,没有股权融资压力;2)资本压力较大的股份制银行,可将持有的次级债转让给保险等非银行机构,释放资本,而大银行普遍较高的资本,降低了短期转让次级债的压力,从而使得股份制银行以相对合理的价格进行转让成为可能,换言之,340亿的资本扣除,未必需要向A股市场传递;3)大部分有融资计划的股份制银行,方案已基本明确,深发展向平安定向增发100亿左右,浦发向机构定向增发150亿左右,招行向原有股东配售150-180亿,民生计划H股上市募集200亿左右。不确定的有两点:一是兴业和华夏的融资计划和进度,二是前面几家银行的融资额度有可能扩大(但如前面所说,压力可控,因为这些银行可以通过转让次级债的方式释放资本,而未必一定要加大股权融资)
3、次级债的转让应不至于带来债券市场的大幅波动
如上面所述,银行间市场交叉持有次级债规模大致2000亿,如果短时间内向市场抛售,确实可能带来债券市场的较大波动。不过:1)由于大行资本压力不大,短时内大幅折价抛售的可能性较小;2)我们判断,银监会可能会给予一定的过渡期,即短时内有必要转让以释放资本的股份制银行,也有一定的时间可以争取以相对合理的价格进行转让。换言之,我们认为,次级债的转让,对于债券市场的冲击也不至于失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