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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业:巴塞尔新资本协议按计划推行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8月11日 12:59  广发证券

  事件:

  1、为使我国实施新资本协议相关规制体现国际监管规则修改的最新要求,银监会新资本协议研究和规划项目组根据巴塞尔委员会议近期发布的《新资本协议框架完善意见》等文件,对《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监督检查指引》等7个监管文件进行了修改,并发布《关于对实施新资本协议相关指引征求意见的公告》,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

  2、《中国证券报》新闻称,据消息透露,中国银监会正研究相关规定,拟将银行交叉持有的其他银行次级债从附属资本中扣除。由于目前银行业金融机构发行的次级债有51%在银行体系内由各银行交叉持有,对整个银行体系来说,并没有增量资本进入,并未增强整体风险抵御能力。

  点评:

  1、巴塞尔新资本协议按计划推行按计划,我国银行业将于2010年底开始实施巴塞尔新资本协议。近年来,监管部门为此做了大量相应准备,此次的公开征求意见稿,均为二次以上的征求意见稿。

  新巴塞尔协议注重提高资本,降低银行杠杆比率,将资本计提的范围扩大到表外资产,同时严格控制衍生产品的风险。按巴塞尔委员会的要求,银行和监管当局都已开始实施第二支柱(监督检查程序)的指引。第一支柱(最低资本要求)和第三支柱(市场约束)信息披露的实施也须于2010年12月31日前启动,1988年资本协议的资本底线保留到2009年底。

  此次征求意见的文件,对资本充足率的计算进行了具体规范,细化了对各类资本投资计入资本时的处理、附属资本的涵盖范围及信用风险加权资产的认定,详细解释了新资本协议下资本充足率计算式的各项构成。

  在资本构成中,除了常规的“商业银行的附属资本不得超过核心资本的100%;计入附属资本的长期次级债务不得超过核心资本的50%”规定外,首次提出“商业银行持有其它银行发行的资本工具余额不得超过本行核心资本的20%”。此外,指引还进一步规定了内部评级法未覆盖风险暴露的风险权重。

  该指引自2010年底开始实施,单家商业银行获得银监会批准实施新资本协议后按指引计算资本充足率,并可获得自批准之日起为期3年的过渡期。

  对银行的影响

  上述规定对商业银行的影响主要体现在资本充足率要求上。08年监管机构曾经提出将已上市中小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提至08年末的10%,09年进一步提高至12%。随着经济形势的变化,达标时间有所延后,调为09年末达10%,10年末达12%。指引附注中计算资本充足率的范例显示,新的资本充足率计算公式计算得出的资本充足率值略低于现行计算方法所得值。可见,为使资本充足率达标,除了补充资本外,商业银行需要合理配置各类资产,并保持平稳的信贷增速。

  2、交叉持有的次级债,预计将逐步调出附属资本

  自08年下半年起,银行就开始了集体发债,补充附属资本的风潮。在09年上半年以量补价的背景下,发债更是成为银行提升资本充足率的主要手段。由于次级债在银行间债券市场上发行,虽然保险、基金等银行间债市成员亦可参与,但银行资金依然是购买主力。因此,在各家银行纷纷发债的背后,所发行的次级债有近半数在银行体系内由各银行交叉持有,对整个银行体系来说,并没有增量资本进入,也无法增强整体风险抵御能力。这一问题在09年1季度曾被提出,如今“银监会拟将银行交叉持有的其他银行次级债从附属资本中扣除”的信息传闻,无论具体实施步骤如何,相信会是未来的发展趋势。

  对于银行的影响

  (1)持有资本性质债券的规定

  银行所持的长期次级债券和混合资本债券总额不得超过自身核心资本的20%,本次出台的指引也规定“商业银行持有其它银行发行的资本工具余额不得超过本行核心资本的20%”。

  (2)发行资本性质债券计入资本的规定

  银行通过发行长期次级债和混合资本债补充附属资本,从而提高资本充足率。除债券性质等须符合要求外,监管规定,银行所发行的次级债总额不得超过自身核心资本的50%,且附属资本不得超过核心资本。

  由于银行间交叉持有次级债降低了其防御风险的能力,此次传闻提出在银行用次级债补充附属资本时,须将交叉持有其他银行次级债的金额予以抵扣。据了解,国际上尚无此类做法。

  (3)总结

  由于“银监会拟将银行交叉持有的其他银行次级债从附属资本中扣除”目前仅属于传闻,在具体政策未出前,无法界定对商业银行的影响。但我们认为以下几点值得关注:

  第一,对于“交叉持有”的界定。交叉持有是指两行间相互持有,还是包括多行间循环持有,须待银监会的界定。此前,银监会对于银行间相互持有对方发行的次级债,一直有持有上限的规定。

  第二,可能的调整办法。假定银监会发文属实,由于国际上银行间尚无此类规定,这一政策是否会实施还有待于监管机构与银行的协商。由于巴塞尔新资本协议实施在即,各行均有资本充足率达标要求,如果全额扣除交叉持有的次级债金额,可能造成多数银行资本充足率明显下降,因此我们认为如果该政策实施,采取逐步调出的方式是较为可能的。

  3、控风险政策信号背后

  在6月25日及7月28日的报告中,我们均指出,09年下半年,政策天平在向控风险倾斜,监管机构将通过更多的公开市场操作及窗口指导进行政策微调。可以看到,近期控风险的政策明显增多,此次的传闻,也与降低银行间过度相互持有,降低潜在系统性风险有关。由于资本充足率关系到银行的放贷能力,对于资本充足率方面的监管隐含着使放贷速度回归到平稳水平的要求。相对于银行利益驱动下的放贷冲动,监管机构更多的是从金融稳定与安全角度考虑。对于银行股而言,下半年可能存在着一定的政策风险,但从长远看有利于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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