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要点
事件:银监会发布《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核心内容包括“单笔金额超过项目总投资5%或超过500万元人民币的贷款资金支付,应采用贷款人受托支付方式”。办法实施的时间是:自发布之日起六个月后施行。
我们的观点:我们认为《办法》对银行来说利大于弊:虽然短期可能对贷款需求有影响,但长期有助于银行的风险控制;对于市场的流动性预期存在负面影响,办法实施时间是发布之日起六个月,时间上存在缓冲余地。贷款受益人原则或贷款受托支付虽然前期有所传闻,但这个时点推出是市场尚未充分预期,这可能与18日审计署公告提示了票据“空转”风险有关。
措辞谨慎、留有余额:对受托支付的限制并不是非常苛刻:受托支付只限制在“单笔金额超过项目总投资5%或超过500万元人民币的贷款资金支付”,同时留下了“对于不宜采用贷款人受托支付的特殊项目和交易对象,可综合考虑借款人的信用状况和对贷款使用的监控能力等因素采用借款人自主支付方式”的口子。另外实施时间是“自发布之日起六个月后施行”,有一定时间的缓冲余地。
有助于银行控制风险:《办法》要求固定资产贷款发放和支付过程中,贷款人应确认与拟发放贷款同比例的项目资本金足额到位,并与贷款配套使用;要求银行实行贷款全流程管理,将贷款个环节责任落实到部门与岗位;要求银行对借款人的相关帐户实施监控或者约定贷款发放专用帐户。这些都有助于银行控制风险,后续项目可能不如1季度优质,因此控制资本金到位情况与贷后管理就更为重要。
对银行利息收入影响负面:受托支付意味了只有企业有了实际资金需求时,银行才受托支付贷款,贷款才开始计算利息。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是分阶段逐步落实,这意味着对银行来说,同样一个项目,实际贷款发放额与利息收入将比之前(贷款一次性发放给企业)有较为明显的下降。另外操作环节增加将提高银行操作成本。
对流动性预期有一定影响:贷款支付管理办法在4月初市场传闻较盛,但4月底5月初又有不再推出的传闻,目前时点推出市场尚未充分预期。目前推出可能与18日审计署公告提示了票据“空转”风险(一季度贴现资金被存入银行谋取利差,而未注入到实体经济运行中)有关。《办法》对流动性预期有一定影响。
办法只是针对固定资产投资贷款,而原本各银行对此类贷款就有贷款资金发放需说明贷款用途的要求,只是各地分支机构在执行过程中参差不齐,因此分支机构的执行效果也很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