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宁/文
资源品价格市场化改革的大门进一步向电力部门敞开。继吉林、广东台山以及四川相继试点直购电之后,日前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电监会、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电解铝企业直购电试点工作的通知》,将选择15家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具备直购电条件的电解铝企业开展直购电试点工作。
与此同时,电价改革首次被写入政府工作报告。3月5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十一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作政府工作报告时指出:“2009年将推进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继续深化电价改革,逐步完善上网电价、输配电价和销售电价形成机制,适时理顺煤电价格关系。” 这是政府工作报告第一次明确地指出,要进行电价改革,理顺煤电价格关系。
此外,2009年初召开的电力监管工作会议上,电监会明确提出今年工作的具体任务之一就是加快电力市场建设,积极推动大用户直接交易,进一步深化大用户直购电试点,扩大交易范围和规模。种种迹象显示,电力市场化改革提速了。
促发电企业强者愈强
直购电是指用电大户直接和电厂签订购电协议,而电网企业只提供电网。直购电企业的电力成本将分两块,一是电厂上网电价,另一是电力经过电网传输到企业的“过网费”。一般而言,大用户直购电比从电网购电价格更低。有国家电网有关人士认为,过网费一直以来都是由国家制定,因此,直购电中的优惠电价很可能只会压薄发电企业的利润,对电网利益没什么影响。
对此,山西证券电力行业研究员梁冬梅认为,直购电有利于“多买方—多卖方”市场竞争格局的形成。虽然电价可能有所下降,但更重要的是发电企业可以根据自己的成本、边际利润来合理报价,把握量与价的最优,让价格得以真正反映市场供需双方的意愿,未来煤价高涨时,可以通过谈判及时有效地将成本疏导到下游,避免出现发电企业大范围亏损。
在电价标准上,四川省直购电试点设立了最高及最低限价标准:水电厂最高限价为批复上网电价的85%(龚嘴、铜街子两电厂为95%);火电厂为批复上网电价的95%;水、火电厂的最低限价均为批复上网电价的50%。以四川启明星铝业为例,假如每度电价格降低0.1元,其生产成本每年将降低3.5亿元左右。
今年一季度,吉林省首次组织14家用电大户,以及12家符合条件的发电企业参加直购电交易活动。共进行集中竞价9轮,成交148笔电量,初步成交电量4.29 亿千瓦时,发电侧成交价格在0.333-0.343元/千瓦时之间。经过2008年两次电价调整后,目前吉林省火电标杆电价为0.3654元/千瓦时,发电侧成交价格比当地标杆电价降低幅度在5%—10%左右。
梁冬梅测算,在假设煤炭成本标煤700元/吨,供电煤耗350元/千瓦时的情况下,发电企业的燃料成本约0.245元/千万时,考虑到其他边际变动成本,发电企业的边际利润空间尚可。
对于直购电的推行,国家政策也是具有节能降耗导向的。《电力用户向发电企业直接购电试点暂行办法》指出,装机容量60万千瓦及以上且单机容量30万千瓦及以上的火力发电企业(含核电);装机容量20万千瓦及以上或单机容量10万千瓦及以上的水力发电企业,可参加试点。
可以看出,只有大型发电企业才能参与直供电业务,未参与直购电的发电企业由于电量的分流将必然受到负面影响。直购电将直接影响电力需求这张“饼”的划分状况。
对大机组来说,发电成本具有很大优势,在未来直供电业务中将具优势,可能获得更多的发电业务,提高电厂的发电小时数,实现更多边际利润。降电价并不意味着供电企业的利润就一定减少,因为发电小时数的增长会同时降低发电成本,“发电企业愿意低价卖电,即使不赚钱也比停机好。”
值得注意的是,水电成本明显低于火电,在同一地区明显更具竞争优势。水电企业电价一直受政府干预,而直供电给水电企业提供了加价的可能。此外,以往有部分地区的发电企业已经在地方政府协调下做出了降价保量的举动,直购电如大面积推广,对这些发电企业影响相对较小。
持久推行?
此次直购电的推行与1990年代中后期相似。当时用电需求不旺、电力供应过剩的局面催生了发电企业和用电大户之间的直接交易,但经济好转后,又恢复了上网统一定价。此次直购电是否会重蹈覆辙?
招商证券电力行业研究员彭全刚认为,即便经济好转,电力供不应求,政府还是会将改革推行下去。理想情况是,煤价上涨后,标杆电价也会上涨,直购电价也就跟随上涨,所以直购电仍会自行定价。
金元证券电力及电力设备行业研究员罗杰认为,电网公司销售电价决定了直供电价的上限,最终的直供电价取决于发电企业和大用户的谈判地位。在用电持续紧张的情况下,直供电价格会逼近销售电价,在电力过剩情况下,直供电价将逐渐逼近发电企业直接成本。
直购电改革自2001年电力体制改革提出来后已经有很多年了,但自2001年开始这一轮经济上涨周期,用电量一直处于持续紧张状况,竞价上网和直供电改革都不具备外部条件,而只有厂网分离得到了实施。
罗杰认为,从2006年920项目处置和2007年640项目处置开始,厂网分离的历史遗留问题得到了进一步解决。到2008年底,随着贵州金元、鲁能集团等发电资产的处置,各地方电力公司职工持股发电资产的问题得到了进一步处置,厂网分离问题已经到了最后收官阶段。从长期来看,此次直购电试点改革意义是深远的,可以认为是电价市场化改革的口子,有可能长期推行下去。
在电力市场供过于求的情况下,对发电企业而言,只要直供电价能覆盖其变动成本,主要为燃料成本,那么电力企业的边际利润就为正,就有为大用户直供电的动力。但从2008年以来,火电公司燃料成本占发电成本比重超过70%,火电公司巨额亏损,没有为大用户直供电的动力,而是采用上网销售。直接燃料成本决定了直供电价的底限。
对直购电改革的持续性,中银国际电力行业研究员于念认为,电价体制改革是一个系统性、长期性、阶段性的过程。直购电是其中一个环节,会借一定的时机出现,再根据经济及客观条件,可能会加强推行,也可能减弱,有一个反复的过程。煤价再涨,电力企业短期也难以自行定价。
对于推行直购电的意义,有电力科学研究院专家指出,第一步电改是打破发电垄断,第二步电改的核心就是打破电网垄断。而大用户直购电以公平开放电网为基础,以供需直接见面为主要特征,以确定合理的输配电价为核心,能够积极培育市场主体,促进形成科学合理的电价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