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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行业:汽车消费税政策变动简评报告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8月14日 17:47  顶点财经

  联合证券 姚宏光

  事件

  近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出通知,决定从2008年9月1日起调整汽车消费税政策。具体包括:一是提高大排量乘用车的消费税税率,排气量在3.0升以上至4.0升(含4.0升)的乘用车,税率由15%上调至25%,排气量在4.0升以上的乘用车,税率由20%上调至40%;二是降低小排量乘用车的消费税税率,排气量在1.0升(含1.0升)以下的乘用车,税率由3%下调至1%。

  评论

  在强调节能环保的大政策背景下,本次汽车消费税政策的改革作为国家引导民众转变消费观念的一项举措,可以说是在预期之中。

  对于大排量乘用车的消费税率在本次改革中大幅提高,但对1.0L以下乘用车的消费税仅从3%下调到1%,而非全部取消;另外,对于市场占比最高的1~1.6L乘用车,我们认为目前这也是节能型汽车消费的主力,而本次政策变动中并未涉及。我们认为本次政策的推出总体力度不大,患得患失的政策看起来很难对目前的市场消费结构产生实质性影响。

  因此,我们认为本次政策变动,短期内对大排量乘用车的消费会有一定的抑制,而对小排量乘用车的刺激作用有限,长期效果仍需跟踪。我们认为节能减排战略目标在汽车消费领域的推进将必须依赖更多强力组合措施。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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