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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泥行业:公布淘汰水泥产能企业名单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1月09日 09:57 顶点财经

  平安证券 王昕

  日前,国家发改委发布2007年第93号文件,公布2007年应予淘汰落后水泥产能的企业名单,共涉及到全国27个省市自治区的1066家企业的1474条生产线。公告称凡涉及到的水泥生产企业,应自觉按期淘汰所属落后生产线。对无证生产的水泥企业,工商、质检部门要坚决予以查处和取缔,电力部门一律停止供电。有生产许可证但未完成淘汰任务的不得换发生产许可证。各地要对本地区有关企业的淘汰落后产能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同时请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2007年以来的水泥行业结构调整是支持行业景气度提升的关键事件。2007年2月,发改委发布“关于做好淘汰落后水泥生产能力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在2008年底前要淘汰各种规格的干法中空窑、湿法窑等落后工艺技术装备,进一步消减立窑生产能力,有条件的地区要淘汰全部立窑。并做出规划,到2010年末,全国完成淘汰小水泥产能2.5亿吨。为完成相关目标,发改委对各省淘汰落后水泥产能指标进行了分解,由发改委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签订责任书,以确保淘汰任务的顺利推进。按此规划,“十一五”期间每年需淘汰水泥落后产能5000万吨。

  在去年发布的通知中,只是明确了各省份需要淘汰的水泥产能总体数量,而此次的公告则进一步明确了具体的企业名单,并提出在落后淘汰过程中工商、质检、电力部门的配合以及新闻媒体和社会的监督,这意味着政府对于落后水泥淘汰的态度更为坚决,淘汰的力度将进一步加大。此举措也符合我们此前对行业做出的判断。

  从各省份需淘汰的生产线数量来看,排在前五位的省份是山西、河南、河北、湖南和山东,分别需淘汰落后211条、163条、110条、103条和97条生产线。而北京、天津、上海、浙江等区域的落后产能淘汰较少。

  我们在此前的报告中提到,水泥行业落后产能的淘汰进度和新增产能的匹配进度影响到行业的价格和景气度,从目前的形势来看,2008年将进入落后产能集中实施淘汰的一年,而部分地区新增产能的滞后将使局部区域形成短期的供不应求局面,从而有可能导致区域内价格上涨。

  此次公告进一步明确了行业结构调整的方向和进度,在政策的强力推进下,结构调整走向深入,由此也支持行业景气度保持稳定向上的态势,我们对水泥行业维持“推荐”评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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