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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业:研究推动证券经纪人制度建设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16日 17:16 顶点财经

  国都证券 姚小军

  核心观点

  1.中国证券业协会会长黄湘平指出,应当从法律法规、分级管理、资格认证、风险防范等多个方面构建我国证券经纪人制度,细分证券交易需求,按照价值发现、价值实现和价值增值三个环节,延伸证券经纪业务的产业链条,走内涵式的发展道路。

  2.由于外资券商在资本规模和业务产品经验等方面具有明显的比较优势,相关合资券商的设立,将在一定程度上改变目前券商的竞争格局。未来中国证券行业的竞争态势,很可能会形成国有大型券商和合资券商两足鼎立的格局,而中小型券商,要么走细分市场、差异化竞争的道路,要么则将会被逐步淘汰出市场。

  3.中国证券业协会此次与沪、深证券交易所等单位共同拟定专业评价的内容与标准、工作程序和机制,并适时开展证券公司专业评价工作,主要是为了中国证监会对证券公司进行分类提供部分的分类依据。

  4.国家税务总局日前通知,凡经被撤销、关闭证券公司清算组同意,签订资产转让协议,经营权及相关权益已发生转移的营业部,自资产转让协议权益约定之日起,不再由原证券公司(或清算组)汇总纳税。

  5.统计显示,10月份市场的股票、基金、权证交易金额较9月份又有所下降,仅高于1-3月份的成交水平。日均成交方面,为年内第六高月份。在总成交金额和日均成交金额持续下降的同时,券商经纪业务的行业集中度在10月份继续上升,为年内的最高水平。

  6.根据WIND的统计,10月份IPO、增发和配股合计募集资金金额为1183.51亿元,较9月份有明显的下降,但从全年来看,仍然是募集资金金额第二高月份。

  7.自2007年年初以来,仅有6家券商的7只集合

理财产品发行,与此同时,还有4只集合理财产品已于年内到期,这使得目前市场上的券商集合理财产品存量数量仅有25只,而这些产品又只属于14家创新类券商,目前获得创新类资格的券商共有29家,说明有超过一半数目的创新类券商目前没有集合理财产品。

  1 监管动态

  1.1 黄湘平表示加紧研究推动证券经纪人制度建设

  中国证券业协会会长黄湘平近日表示,随着证券经纪业务专业化趋势的逐步显现,加紧研究和推动证券经纪人制度建设十分必要。

  在“证券经纪业务转型与发展研讨会”上,黄湘平指出,应当从法律法规、分级管理、资格认证、风险防范等多个方面构建我国证券经纪人制度,细分证券交易需求,按照价值发现、价值实现和价值增值三个环节,延伸证券经纪业务的产业链条,走内涵式的发展道路。

  同时,要正确处理好与投资者、兄弟券商、存管银行的关系,维护公平、公正和公开的市场秩序,营造和谐共赢的市场环境,又好又快地推进证券经纪业务的转型与创新。要自觉主动地把投资者教育引向经纪业务转型与创新的各个环节,从源头上防止出现恶性交易佣金价格战导致的无序竞争局面。

  黄湘平表示,目前证券公司正处于非常好的发展态势,但应居安思危,积极推动行业创新发展。证券经纪业务转型与创新的目的在于改变当前证券公司盈利模式单一、业务同质化严重的现状,探索和开拓证券公司个性化、多元化、差异化发展的新路径、新阶段。

  1.2 合资券商审批有望重新启动

  最近中国证监会相关人员分别表示,对合资券商的审批工作将重新启动,并将推出新的合资证券公司管理办法。

  10月份,证监会副主席屠光绍指出,曾因证券公司综合治理工作而暂停的合资券商审批工作,随着综合治理的完成准备恢复受理相关申请,监管部门将继续推进合资证券公司批设。他还表示,根据整个行业对外开放的总体方案,证监会将考虑逐步扩大合资证券公司的经营范围,并抓紧制定合资证券公司管理办法。而在11月份,证监会研究中心主任祁斌也表示,申请设立合资券商的有关规则已经修订,将很快出台,今后将按新的程序来操作。

  由于外资券商在资本规模和业务产品经验等方面具有明显的比较优势,相关合资券商的设立,将在一定程度上改变目前券商的竞争格局。未来中国证券行业的竞争态势,很可能会形成国有大型券商和合资券商两足鼎立的格局,而中小型券商,要么走细分市场、差异化竞争的道路,要么则将会被逐步淘汰出市场。

  1.3证券业协会将开展券商专业评价

  据相关媒体披露,中国证券业协会将与沪、深证券交易所等单位共同拟定专业评价的内容与标准、工作程序和机制,并适时开展证券公司专业评价工作。

  根据《证券公司分类监管工作指引(试行)》第十五条的规定:证券公司可以申请中国证监会认可的机构(以下简称专业评价机构)组织专家对其专业管理能力、信息技术系统的稳定与安全、客户服务水平、投资者教育等方面进行专业评价;专业评价机构应当针对证券行业内发生的重大事故、技术故障、业务纠纷与客户投诉等情况,对涉及的证券公司进行专业评价。证券公司专业评价的标准和办法另行制定。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可以根据证券公司专业评价结果,对证券公司评价计分进行调整,每项专业评价最高可加或扣5分。

  由此可以推断,中国证券业协会此次与沪、深证券交易所等单位共同拟定专业评价的内容与标准、工作程序和机制,并适时开展证券公司专业评价工作,主要是为了中国证监会对证券公司进行分类提供部分的分类依据。

  1.4税务总局:被关闭证券公司营业部不汇总纳税

  国家税务总局日前通知,凡经被撤销、关闭证券公司清算组同意,签订资产转让协议,经营权及相关权益已发生转移的营业部,自资产转让协议权益约定之日起,不再由原证券公司(或清算组)汇总纳税。

  税务总局表示,出台这份“关于被撤销关闭汇总纳税证券公司营业部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是为了加强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

  通知还指出,被撤销、关闭证券公司的营业部在未结清税款且未经批准纳入受让证券公司汇总纳税范围以前,应按照税法的有关规定就地缴纳企业所得税。

  2 券商运营动态

  2.1券商经纪业务:成交金额持续下降 集中度继续上升

  日前,沪深证券交易所公布了10月份会员交易金额情况。统计显示,10月份市场的股票、基金、权证交易金额较9月份又有所下降,为80472亿元(券商交易量为双边统计),仅高于1-3月份的成交水平。日均成交方面,10月份券商股票、基金、权证日均交易金额4471亿元,为年内第六高月份。

  在总成交金额和日均成交金额持续下降的同时,券商经纪业务的行业集中度在10月份继续上升。排名前十位的券商占据了总交易金额的43.25%,为年内的最高水平。在10月份券商股票、基金、权证交易金额的排名中,国泰君安、银河证券、国信证券、申银万国、广发证券、海通证券和招商证券以超过3000亿元的水平,分列前七名。

  2.2券商承销业务:承销规模有所下滑

  根据WIND的统计,10月份IPO、增发和配股家数分别为7家、23家和1家,募集资金金额分别为691.89亿元、321.29亿元和170.33亿元,合计募集资金金额为1183.51亿元,较9月份有明显的下降,但从全年来看,仍然是募集资金金额第二高月份。

  2.3券商集合理财产品发展缓慢

  在牛市中环境中发展资产管理业务可以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但自2007年年初以来,仅有6家券商的7只集合理财产品发行,与此同时,还有4只集合理财产品已于年内到期,这使得目前市场上的券商集合理财产品存量数量仅有25只,而这些产品又只属于14家创新类券商,目前获得创新类资格的券商共有29家,说明有超过一半数目的创新类券商目前没有集合理财产品。此外,非创新类券商还没有发行集合理财产品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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