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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空行业:上调燃油附加费11月5日起执行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06日 09:10 顶点财经
中金公司 陶薇 事件: 发改委、民航总局发出通知,800公里以下航段由现行每位旅客50元人民币调整为60元,800公里以上航段由现行每位旅客80元调整为100元。调整后的航空燃油附加费标准自2007年11月5日起执行。 评论: 燃油附加费上调符合预期,但无法完全抵消油价上涨带来的负面影响。目前国内航线中,800公里以上航段的航线约占2/3,800公里以下航段的航线约占1/3,因此该次燃油附加费调整的综合幅度约为23%。在目前国内航空市场需求旺盛和票价水平稳中有升的运营环境下,我们预期该次燃油附加费的上调对于航空出行需求的影响不大。不过,综合来看,该次燃油附加费上涨虽然在很大程度上帮助航空公司将燃油上涨的压力传递给乘客,但无法完全抵消上周油价上涨Rmb500/吨带来的负面影响。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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