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铝业板块:电价的新政可能影响未来业绩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0月15日 16:39 顶点财经
西南证券 兰可 事件描述: 10月10日,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国家电监会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差别电价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2655号),通知中明确要求取消电解铝行业的优惠电价。通知中还规定电解铝行业的优惠电价,原则上应在2007年内予以取消,改为执行大工业电价下的“电石、电炉铁合金、电解烧碱、合成氨、电炉黄磷”类电价;若优惠电价与上述电价价差每千瓦时大于5分钱的,2007年内先取消电价优惠5分钱,其余优惠原则上2008年内取消。 事件评价: 我们认为优惠电价的取消和调整,将对电解铝行业未来几年的盈利产生较大不确定性。根据《河南省电网直供销售电价表》显示,大工业电价下“电炉铁合金、电解烧碱、电炉黄磷、电石”类电压为110KV时平段电价为0.442元/千瓦时,而大工业电价下“合成氨”类电压为220千伏及以上时平段电价为0.332元/千瓦时,电解铝行业电价具体实施类别还存在不确定性。 根据我们的估算,若电解铝行业的电价执行大工业电价下“电炉铁合金、电解烧碱、电炉黄磷、电石”类电价,将使电解铝行业公司的电力成本平均增加10%左右。我们研究中覆盖的电解铝行业公司中孚实业(600595)、焦作万方(000612)受此影响08年EPS将会分别减少0.3元和0.5元。 取消电解铝行业电价优惠的具体实施意见发改委和电监会还将另文下达,我们暂时不对电解铝行业进行评级。另外,我们注意到,在该通知所附高能耗企业名单中电解铝行业上市公司均榜上有名,表明这一影响将是行业性的。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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