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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业:2008年所得税率调整影响分析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30日 10:58 银河证券

  银河证券 张曦 

  问题的提出

  理论上,利润表所反映的所得税应是当期会计利润按法定所得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对于商业银行来说,利润表所得税费用所反映的有效税率往往高于法定税率33%,其中的原因就是商业银行存在大量的应纳税额调整,包括;(1)当期计提的贷款准备金与税法规定的可列支额度的差异;(2)当期实际支出的员工费用与税法规定的可列支额度的差异;(3)国债利息收入免税等因素。其中,第(2)

  和(3)项为永久性差异,第(1)项为时间性差异。按照现行会计准则的要求,对时间性差异需按照纳税影响会计法予以核算。

  根据我国所得税计税的相关规定,商业银行当期可于税前列支的拨备计提额度为贷款规模增加额的1%,高于此项额度之外所计提的拨备需计缴所得税。由于商业银行所计提的拨备是以准备金的形式存在,与其相关的所得税已于计提时缴纳,故所形成的时间性差额体现为递延资产项,并于未来分期转回。如果税率不发生变动,则借项递延税款就不断的累积,但当税率发生变动时,递延税项亦应进行调整,以使其所隐含的所得税率为现行税率。

  对递延税项的调整有两种方法,一种是递延法,即将递延税款中的税率差额部分在一定的期限内进行摊销;另一种是债务法,即将递延税款中的税率差额部分一次性调整完毕。我国商业银行目前大都采用债务法。由于债务法是对应纳税时间性差额的税率差额一次性调整计入当期损益,反映为利润表中所得税费用的变化,应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

  2008年开始,我国将开始实施新的所得税制度。由于新的所得税率较老税率降低了8个百分点,对商业银行盈利水平的提高是显尔易见的。但我们不能忽视所得税率变化对以前年度时间性差额的调整对商业银行的当期盈利所产生的影响。

  上表计算结果表明,2008年所得税率的调整由于时间性差额调整的影响,使得税率降低所带来的每股收益的提高十分有限。由于国有大型商业银行因递延税项所累积的时间性差额较少,因而受益于税项调整的程度相对较高;股份制商业银行中华夏银行将因税率的调整而减利,浦发银行受益程度为零,受益程度最大的是兴业银行

  税率调整对各家银行净利润的影响表现不同的原因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递延税项所累积的时间性差额。如果商业银行累积的准备金越高,则递延税款借项余额越高,意味着其所累积的时间性差额越大,受税率调整的影响程度就越高,即减利幅度越高;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和交通银行等三家大型国有商业银行,改制上市过程中对

不良资产的剥离使其上市前基本没有时间性差额的积累,因而受税率调整的影响程度较小,相反受益于税赋的降低而有所增利。

  贷款增长的快慢。根据税法的相关规定,可于税前列支的计提准备金的额度为当期增加贷款的1%,因此2007年预计贷款规模增长较快的公司,其在税前列支的准备金额度相对增长较慢的公司的额度高,计入2007年末累计时间性差额的额度相对较小,税率变动的影响程度相对较小。以兴业银行为例,我们预计其2007年贷款规模增长速度为27.4%,高于同业其他公司,加之其2006年以前所累积的时间性差额相对较低,故受益于税率调整的程度最高。

  上述分析表明,我们对2008年所得税率调整的利好因素应持审慎态度,仅考虑税赋降低一项因素的影响是不足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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