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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行业:投连万能险精算规定影响有限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06日 09:35 平安证券
平安证券 邵子钦 事项 4月4日保监会发布新修订的《投资连结保险精算规定》、《万能保险精算规定》。新规实施后,原《个人投资连结保险精算规定》、《个人万能保险精算规定》即日废止。与原规定相比,新规定较引人关注的是,它强化了个人投连险和个人万能险的保障功能,针对个人客户明确要求在保单签发时的死亡风险保额不得低于保单账户价值的5%。而原规定中只作简单规定,投连险、万能险产品必须包括身故给付要素。 平安观点 保监会政策初衷是保护客户利益和增强保险保障功能。 保护客户利益。与以往初始费动辄占所交保费的65%-70%相比,新规规定了初始费用的缴费上限,其中第一年基本保险费初始费用的比例不得超过50%,整体上降低了投连和万能产品的初始费用水平,保护了客户利益。 增强保险保障功能。新规中提高了基本保费金额。增加了风险保额占比,规定在保单签发时,死亡风险保额不得低于保单账户价值的5%。 对行业的客观影响体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从保险行业来讲,提升保险产品的市场竞争能力。 新规中对保险产品的规范,有利于行业的整体发展,突出保险产品的差异性特征。费用水平的下降,有利于提升投资型保险产品与基金等其他同类金融产品的竞争力。 二是,对会计利润的影响,可能降低短期会计利润水平。 由于初始费用主要在首年摊销,初始费用水平的下降,会影响保险公司短期会计利润。 三是,对新业务内涵价值的影响为中性。 尽管与原规定相比,降低了初始费用水平,但由于原规定时间较久,与现有市场水平相比,新规只是压低了前端费用中前几年的费用水平,而后几年的费用水平非但没有降低还有所提高。也就是说,与现在市场水平相比,新业务价值有高有低,内涵价值的变化取决于市场竞争和公司行为。 对上市公司影响甚微。 目前中国人寿没有销售投连产品,万能产品也只在山东等少数几个地方试点。 平安寿险截至2006年三季度,投连产品占保费收入6.1%,万能占22%。其中,投连产品已于2003年6月底停止销售,影响的只是续期保费;万能产品对短期利润的影响程度取决于佣金体制改革后的结果,对新业务内涵价值影响中性。 我们认为会计利润对保险公司估值不具代表性,由于新规对内涵价值影响为中性,因此我们认为对上市公司的影响也为中性。我们认为中国人寿的价值区间为30-35元,中国平安的价值区间为48-54元,维持长期“强烈推荐”的投资评级。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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