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铁行业:两税合并提升钢铁股价值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19日 14:28 国信证券

  国信证券 李化松

  事项:

  3月16日,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企业所得税法,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胡锦涛主席签署了第63号主席令,公布了这部法律。企业所得税法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评论:

  所得税下调对钢铁股业绩提升作用显著

  我们对钢铁行业重点上市公司2005年的利润和所得税情况进行了分析,分析结果如表1:

  在我们重点关注的钢铁行业上市公司中,所得税税率大都为33%,只有马钢股份和新钢钒的所得税税率为15%。

  马钢股份:公司为首批在境外上市的九家股份制规范化试点企业之一,根据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1997年3月10日财税字(1997)38号文件规定,本公司按15%的税率计缴所得税。

  新钢钒: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西部大开发有关税收政策具体实施意见的通知》(国税发[2002]47号)和《四川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关于落实西部大开发有关税收政策具体实施意见的通知》(川国税函[2002]162号)文件精神,依照四川省攀枝花市国家税务局2004年7月16日《攀枝花市国家税务局关于攀枝花新钢钒股份有限公司享受国家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批复》(攀国税发[2004]112号)文件,本公司在2004年至2010年期间企业所得税税率减按15%征收。

  我们使用2005年年报数据,对钢铁行业主要上市公司针对所得税率调整进行了敏感性分析。我们假设马钢股份和新钢钒所享有的所得税优惠政策不受影响。

  计算方法是假设所得税率在25%-33%之间,假设企业原来享有的各项所得税抵免优惠政策不变,假设所得税率的变化对于上市公司的应纳税所得额是没有影响的。考虑的是所得税率变化通过影响应交所得税额再影响实交所得税进而对净利润产生的影响。我们计算在这9种情况下净利润相对目前的提升幅度。

  总体来说,所得税下调对于钢铁行业的业绩提升有较大影响。应纳税所得额相对于会计利润越高,则所得税下调对公司的净利润提升作用越明显。马钢股份和新钢钒因为原来享有的税收优惠政策不变,而不能享受到所得税率下调对业绩的提升作用。当所得税率下降到25%的时候,我们重点关注的上市公司业绩提升幅度为3.79%-12.92%。

  分公司来看,当所得税下降至25%-30%,济南钢铁的提升幅度为4.84%-12.92%,

武钢股份的提升幅度为4.22%-11.26%,唐钢股份的提升幅度为4.22%-11.24%,宝钢股份的提升幅度为4.19%-11.17%,
鞍钢
股份的提升幅度为3.95%-10.53%,莱钢股份的提升幅度为3.43%-9.13%,太钢不锈的提升幅度为2.52%-6.71%。

  维持行业“推荐”的投资评级。

  通过上面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出,此次将所得税下调到25%,对于钢铁股的业绩提升作用明显。

  经过近期的回调,钢铁股目前估值已经回落到合理区域,对于我们重点推荐的大盘龙头股,价值低估明显。此次所得税下调,增强了钢铁股未来业绩增长的动力。继续维持行业“推荐”的投资评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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