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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监会将加强监管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有效性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2月05日 08:49 金时网·金融时报
FN记者 李侠 为配合修订后的《公司法》、《证券法》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提出的更高要求,贯彻《国务院批转证监会关于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意见的通知》提出的提高上市公司运营的透明度的明确要求,适应股权分置改革后新形势对上市公司监管的要求,日前,中国证监会结合目前证券市场发展情况,对我国上市公司近年来的信息披露实践和现行制度进行全面总结,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发布实施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管理办法》是对上市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所有信息披露行为的总括性规范,涵盖公司发行、上市后持续信息披露的各项要求。由于在实践中,上市公司有时需在他人的配合下才能完成披露行为,因此《管理办法》规范的对象不仅包括上市公司、发行人,而且包括股东、实际控制人和收购人,同时还包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与信息披露相关的市场各方,以及为信息披露事宜出具专项文件的证券服务机构、保荐人及其从业人员,利用或可能利用上市公司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机构和个人,散布传播虚假信息的机构和个人。 《管理办法》对披露质量提出了要求,一是原则性规定,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二是对信息披露的及时性作出了具体规定;三是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保密义务;四是明确了上市公司必须建立信息披露内部管理制度;五是强调了重大事件分阶段披露原则。 在信息披露内容方面,《管理办法》明确了应披露的信息包括招股说明书(募集说明书)、上市公告书、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四大类,定期报告包括年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季度报告。临时报告应披露对证券交易价格可能产生影响的重大事件,并以列举方式规定了重大事件的类别和触发披露义务的标准。 为保证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公平性,《管理办法》对信息披露相关各方如何履行职责提出了具体的行为规范要求。 1.鼓励公司内部约束机制的建立和完善。从强化上市公司内部治理建设角度考虑,形成有利于真实信息披露的内部环境,要求上市公司做出制度性安排。一是规定公司应当制定信息披露内部管理制度,明确披露标准,制定未公开信息的报告、传递、审核、披露流程,明确公司各部门和相关人员的信息披露职责;二是对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的职责分条款进行了细化;三是明确了股东、实际控制人和收购人等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行为规范和配合披露义务。 2.明确保荐人、证券服务机构的职责。要求保荐人、证券服务机构恪守职业道德,强化风险意识,勤勉尽责,谨慎执业,按照本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和道德规范,严格履行法定职责,并对其所出具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同时总结监管中常见问题,对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特别提出了针对性的要求。 3.明确了其他相关各方的行为规范。包括机构和个人不得非法获取、传播上市公司的内幕信息;机构和个人不得编造、传播虚假信息;对新闻媒体的行为规范。 为督促信息披露义务人忠实履行披露义务,《管理办法》明确了对不同的违规行为所采取的相应监管措施及应承担的相应法律责任,并对信息披露违规行为规定了相应的责任人。 中国证监会有关负责人表示,《管理办法》是一个信息披露的总括性规定,与其相配套,中国证监会还将进一步细化办法中的有关规定,使其更具操作性和实用性。据了解,这些后续工作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 一是梳理现行信息披露规范性文件,在征询市场意见基础上,进一步研究年报、中报、季报的披露要求,以增强披露的有效性、针对性。二是与《管理办法》配套,牵头指导证券交易所修订上市规则。三是着手修订特殊行业披露细则,如银行、保险、证券、房地产等特殊行业的定期报告编报规则。四是制定控股股东以及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指引,上市公司内部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细则、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规范指引等。 此外,中国证监会还将继续加强培训工作,以使证券市场各参与主体知晓、熟悉信息披露规范要求、谨慎执行,以进一步提高市场透明度。 记者还了解到,为加强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有效管理,沪深交易所近期也分别表示,将积极尝试前瞻性的信息披露监管措施。深交所有关负责人表示,深交所今年将尝试五大前瞻性创新监管措施,即强化市场监控与强制停牌手段,探索交易所公告披露方式,不断深化合理怀疑机制,规范和查处选择性信息披露行为,探索新形势下虚假披露、市场操纵等违法行为的监管对策及针对后股改时期的特殊问题强化监管等,力求及时阻止各路传闻影响股价异动等非正常性信息披露情况的发生。上证所有关负责人也表示,将通过重点加强股价异动与信息披露联动监管的方式,进一步加强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监管,促进信息披露的透明度和公平性。 信息披露既是上市公司的法定义务,也是区别于非公众公司的主要特征,依法公开披露的信息是投资者决策的重要依据。业内人士表示,《管理办法》是全面推进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公司法》和《证券法》的一项重要举措,对于进一步加强对上市公司及相关各方信息披露行为的监管,提高信息披露监管的有效性,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将发挥极为重要的作用。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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