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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行业:药品降价不足惧 强于大市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29日 11:03 中信证券
姚杰 2007年1月23日,国家发改委第21次降低药品价格。通知自2007年1月26日起执行。这次降价涉及心脑血管等10类354种药品的最高零售价格。其中70%的品种下调价格,平均降价幅度20%,最大降幅85%,降价金额约70亿元。 品种较多,规模最大 这次药品降价品种较多,354种。从品种上看,仅次于2001年12月383种药品降价时的品种数量。降价金额70亿元,是历次降价金额最多一次。 药品不再单纯一味降价,而是有降有升 本次公布的药品最高零售价,其中70%的品种下调价格,有就是说有30%的药品零售价没有下降,甚至提高。国家的通知中也明确指出:对价格偏高、折扣空间较大的品种,按照积极稳妥的原则分步降价;对临床急需、价格低廉、疗效确切的药品不再降价,以鼓励廉价药品的生产、经营和使用;对市场供应紧缺或断货的品种,适当提高价格。从2006年开始国家对药品价格管理,不再单纯一味降价,而是区别对待,有升有降,从而保证市场上廉价并有效的药物的生产与销售。 药品降价将是常态 从2005年10月开始,国家发改委开始对2004年版医保目录药品最高零售价进行规定。目前,已是第5次药品价格调整。 由于2004年版医保目录药品价格尚未规定完,原估计共有700余种药品价格的调整,此次仅公布了354种,故预计未来仍将会有余下的300种药品价格需要调整。 国家发改委基本确定:以后每两年调整一次医保目录药品价格,且医保目录药品范围仍将扩大。 再加上各地进展得如火如荼的药品招标采购(如挂网采购、政府统一采购等),我们判断,药品价格的下降在未来仍将是一种常态。 通过单独定价保护优势 企业利益通过单独定价,优势企业的利益得到保障。 采取措施保障药品降价效果 国家发改委主要通过控制药品加价率和药品降价后销售数量等措施来保障药品降价效果。 国家发展改革委重申,县及县以上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应以最小零售包装的实际采购价为基础,顺加不超过15%的加价率作价销售,实际采购价格高于500元的,最高加价额不得超过75元。发现中标价格或实际成交价格与规定最高零售价格相差较大的药品,要采取措施降低相关药品的实际零售价格。专利、原研制及单独定价药品,中标价格或实际成交价格在地区间的差异超过5%时,将参照其较低的中标价格或实际成交价格,及时调整并公布其最高零售价格。医疗机构销售降价药品的数量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明显下降的,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将会同有关部门及时进行调查,发现存在违规行为的,要及时予以纠正,情节严重的要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对上市公司影响应区别对待 这两天,华兰生物、天坛生物、北生药业、华北制药、亚宝药业等纷纷公告,表明药品降价对公司的影响。 我们认为,此次药品降价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应区别对待。这是因为: 1、有的公司药品价格不降反升。如我们上面表格中所述,白云山、天药股份、华东医药等均有这样的产品。 2、即使药品降价,但降幅有限,降价后药品最高零售价仍远远高于公司实际中标价。因此,对公司的影响有限。如前面表格中降价幅度在5%以内的药品。 3、药品价格为单独定价,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降价的影响。如双鹤、丽珠等产品价格明显高于普通产品价格。 4、药品价格降幅相对较大,公司业绩未来可能受到影响的。如华兰生物、天坛生物、北生药业等未来可能因人血白蛋白价格下降,而使其收入及盈利相应下降。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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