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取瓦斯治理专项资金煤炭板块可能受负面冲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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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3月31日 11:32 证券时报 | ||||||||
□广发证券发展研究中心 刘彪 “提取瓦斯治理专项资金”介绍 2005年3月23日,国家发改委下发在总结淮南、阳泉、平顶山、松藻等煤矿瓦斯治理经验的基础上组织编写的《煤矿瓦斯治理经验五十条》,要求更好地贯彻落实国务院第81次
在这五十条经验中,第一条就是要对瓦斯治理实施高投入,按每吨煤15元提取瓦斯治理专项资金。 大型煤炭企业按高标准提取瓦斯治理专项资金的可能性很大 国家已经越来越重视煤矿安全生产,尤其是要加紧治理最近接二连三发生的瓦斯爆炸这一突出问题,在组织上和资金投入上,已呈现出加大力度的倾向和趋势。大型煤炭企业按高标准提取瓦斯治理专项资金的可能性很大。虽然此政策非强制性执行,各类煤炭生产企业在实际工作中不一定均按每吨煤15元提取瓦斯治理专项资金,但在国家对安全责任事故实施越来越严厉的追究、处罚措施这一明确而强烈的政策信号下,各类煤炭企业,特别是上市公司中大型煤炭企业按高标准提取瓦斯治理专项资金的可能性很大。 由于增加安全生产的投入、增加环境保护、防治环境污染的资金投入和提高煤矿职工工资待遇,企业生产成本将在未来呈现出明显的上升趋势。煤炭类上市公司2005年业绩普遍会受到提取瓦斯治理专项资金这一因素的影响,而比投资者原先预期的要下降。影响的具体程度,将根据各企业产量规模和对这一政策的具体执行标准的不同以及对成本上升的转嫁能力而有所差异。一般说来,在执行相同标准时,每股产量越大的,受影响的程度越高。一旦某家煤炭上市公司公布提取瓦斯治理专项资金,整个煤炭板块可能还会受到负面的冲击,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今年全国煤炭企业将新增200多亿元的投入 国家已经越来越重视煤矿安全生产,尤其是要加紧治理最近接二连三发生的瓦斯暴炸这一突出问题,在组织上和资金投入上已呈现出加大力度的倾向和趋势。 一方面在管理机构的安排上,成立更高规格的国家安全生产监管总局,专设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并成立煤矿瓦斯防治部协调领导小组。组长单位为国家发改委,由发改委副主任张国宝任组长,副组长单位为安全生产监管总局和科技部,分别由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局长赵铁锤、科技部副部长刘燕华任副组长,成员单位包括财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人民银行、国资委、环保总局、中国工程院、国家开发银行、煤炭工业协会等。 另一方面,在资金投入上,2005年,中央政府将安排煤矿安全改造资金30亿元。本次又要求各类煤炭生产企业对瓦斯治理实施高投入。若煤炭企业均按上述标准执行,则2005年全国煤炭企业将新增200多亿元的投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