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房地产基金的中国策(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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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0月27日 16:54 《新财富》 | ||||||||
基强联行 : 充当外资基金进入的桥梁
业务负责人 : 陈基强 基强联行由其董事总经理陈基强于2002年4月联手英资Richmate Investment Group投资1000万港元创建,主要为香港、新加坡和东南亚等地商人为主的私人客户及欧美机构投资者提供涵盖项目资金管理、投资中介、并购、投资研究与顾问等在内的“房地产投资银行服务”。此前,陈基强曾先后担任戴德梁行集团董事与泛城(中国)综合住宅服务(戴德梁行下属内销商品住宅业务部门)副董事总经理等职。 房地产交易额两年超过30亿元 基强联行总部设在上海,在北京、香港、台湾、新加坡等地均设有分支机构或联营公司。除了开拓内地房地产中介业务以外,基强联行成立了一笔国内房地产投资基金,为海内外富商进行投资及管理。开业至今,该公司已完成房地产交易额逾30亿元人民币,向包括“莱兴广场”、“园林天下”等项目提供重新包装、投资中介及项目发展等服务。 2003年,基强联行又与香港地产投资商安泰发展有限公司、上海发展商致远创业共同在英国注册了投资公司Millennium Partners,结合国际融资能力、本地开发经验与基金管理等三方优势,全力谋划内地地产市场。其中,安泰发展通过国际融资市场,参与的北京投资项目有:大西洋新城、碧翠台、景园大厦;上海的项目包括太平桥新天地、思南路老洋房保留、开发小区等。致远创业投资开发的项目有致远大厦办公楼、樱园别墅区、新世界H栋、凤凰城大型住宅小区等楼盘。 海外房地产基金内地运作限制多 目前内地房地产市场对外资基金的运作还存在很大的限制,因此外资地产基金在内地市场的发展仍处于试探阶段—尚没有一家海外基金直接以房地产基金的名义在中国注册,多以离岸投资公司的身份出现。 相关政策存在较多不确定性 第一中国房地产发展集团首席投资官姚蔚坦言,外资房地产基金要进入中国,必须在国内先有投资项目,然后才能通过外资委引进相应的资金,而国际通行的做法是,基金可以在其他国家任意存放,也就是说可以在没有项目的情况下让基金自由地流动,而在中国目前还无法实现。 雷曼兄弟日本房地产基金副总裁John Lien认为,现阶段要在中国开展基金业务和房地产证券化业务,国内的产业政策连续性、外汇管理体制、税收政策等各方面还存在着相当多的不确定因素与市场风险。据悉,该基金已在亚洲投资了约20亿美元的房地产项目,主要投向日本、韩国与泰国,在中国的投资也已开始。 对于这一点,仲量联行中国区执行董事郝思建持大致相同的看法:“境外基金需要寻找有一定开发规模的本地发展商合作,他们最关心的是税务政策问题,但是现在这些还不是很透明和清晰;还有就是土地的批租使用年限问题,由于土地在使用年限上有限制,许多境外的投资者对此并不适应;此外,与本地合作伙伴建立相互信任的关系需要很长时间的磨合。” 长期项目未来两三年内难成主流 目前,海外地产基金在华合作伙伴一般只选择当地最有实力和发展潜力的公司,并倾向于大型国有企业、中型民营企业与上市公司。第一中国房地产发展集团CEO理查德·戴维(Richard David)如此概括海外开发投资基金与国内公司合作的典型结构:海外的投资载体进入中国,一般会带来75-95%的资金,合作伙伴即当地公司以各种方式出资5-25%共同成立项目公司,然后一起开发地块。 郝思建认为,由于境外资金选择这些项目一般会长期持有,但就现在看来,这种情况未来两三年内还难以成为主流,障碍也主要集中在土地使用年限上,境外投资者的做法与国内地产租赁市场的一般运行规律存在很大差异:内地市场的租约一般为2-3年,而境外的租约一般在9-15年;同时,由于内地的物业投资回报率并不比海外的其他市场高出许多,因此风险与回报还不成正比。 基强联行董事总经理陈基强预计,随着中国房地产业的日益规范化,加上“121号文件”等新出现的金融条例都让多元化融资成为必然,未来几年,会有更多的机会让海外基金参与内地房地产市场。- [上一页]  [1]  [2]  [3]  [4]  [5]  [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