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炼转债赎回和彩虹H股上市反差值得思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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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2月15日 15:17 上海新兰德 | |||||||||
上海新兰德 俞志强 今年3月,茂炼股东大会否决了茂炼A股上市计划,茂炼转债(资讯 行情 论坛)持有者等待茂炼上市从而转股实现收益预期彻底落空,使得包括基金在内的投资者蒙受了巨大投资损失。作为茂炼公司绝对控股股东中石化在解释为何投票反对茂炼A股上市时称“茂炼公司因为与中石化的关联交易不符合证监会116号文件而不能上市,因此投票反对茂炼上市”。
然而这次,类似的彩虹H股上市问题上,“道理”似乎就变了味。事实上,在明知一个与彩虹集团H股有关联交易又有同业竞争的控股子公司,即彩虹A股继续存继的情况下,彩虹H股却一路绿灯从而在港成功IPO,这不能不让人对上次中石化否则茂炼上市有怨言。 众所周知,茂炼公司的控制人为中石化,与彩虹集团一样都属于国资委控股的中央直属企业,然而为何面对同一类问题上,前后不到一年时间前后,反差却如此之大呢? 两个存在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的母子公司分别上市,如何能保证其内部交易的公平、公开、公正,从而把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口号落实到实处,无疑值得证券监管当局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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