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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分置]中央发布做好股权分置改革试点工作意见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5月31日 17:58 财华社

  [财华社新闻] 中国证监会、国资委昨日发布《关於做好股权分置改革试点工作意见》,要求大中型上市公司积极进行股权分置改革,同时强调大中型上市公司、特别是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进行改革,将形成良好的示范效应,有利於投资者形成稳定的改革预期。

  意见指出,各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要统筹考虑股权分置改革和本地国企改革、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的关系,大力支持并积极配合改革试点。

  意见称,进行股权分置改革一是要合理控制改革节奏,实行“试点先行、分步推进”,把改革的力度和市场的承受程度结合起来,另外还要建立有效的信息披露机制和监管机制,提高市场透明度.

  意见并强调,要通过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化解证券公司风险和扩大合规资金入市渠道等措施,形成改革的综合配套效应,营造有利於改革的市场环境。

  此外意见还提到,保荐机构要发挥协调平衡作用,机构投资者在改革中发挥积极作用,对於凭借持股优势与其他股东合谋操纵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干扰其他投资者正常决策的,证监会将会同相关行业监管机构予以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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