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宏生代理律师在香港被起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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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3月07日 11:59 广州日报大洋网 | ||||||||
本报讯 (记者 周裕妩) 就在黄宏生被法庭审理后的第二天,3月3日,香港廉政公署又起诉了黄宏生的四名代理律师,包括一名大律师及一名律师,控告他们就廉署调查的一宗贪污案件,涉嫌串谋妨碍司法公正。 这四名人士分别为:艾勤贤,五十八岁,大律师;林炳昌,五十三岁,律师;黄创光,三十七岁,商人;徐敏,二十五岁,公司董事。
廉政公署指控的罪名有五大项,包括串谋妨碍司法公正、串谋披露及披露关于一名保护证人计划参与者的身份的资料,以及宣誓作假证供等。其中一项控罪指艾、林、黄及徐涉嫌在知悉黄宏生及其他人士已被廉署逮捕、廉署仍在调查黄宏生,以及该调查可能牵涉刑事诉讼的情况下,串谋另一名人士妨碍司法公正。 但他们四人在香港东区法院被起诉之后,裁判官简达仁宣布将案件押后至3月11日再审理。四人皆获准保释。同时,他们四人被法庭命令必须交出所有旅游证件及不得离港。创维方面昨天表示,不担心因此而影响到黄宏生的官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