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宏生被加控3项罪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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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3月03日 02:32 新闻晨报 | ||||||||
晨报记者 魏宗凯 报道 正当媒体密切关注黄宏生近日事态的时候,事情突然出现重大变化。据创维公布,原在香港的全国政协委员、香港创维数码(行情 论坛)控股非执行主席黄宏生,3月2日已获得香港高等法院批准离港,可能赴北京出席全国政协十届三次会议。 记者 魏宗凯
备受关注的创维集团前董事局主席黄宏生兄弟涉嫌挪用上市公司4800万元款项一案,昨天上午在香港东区法院开庭。兄弟两人被共同加控两项罪名:串谋偷窃及串谋诈骗,黄宏生同时被另加指控串谋偷窃一笔属于创维集团有限公司的50万元款项。由于被告暂时毋须答辩,法官简达仁将案件押后至今年6月1日再审。 据指控方香港廉政公署发布的消息称,黄宏生和其弟黄培升昨天被新增指控涉嫌与他人串谋偷窃一笔属于创维计算机和网络公司的约220万元款项,同时二人还被加控涉嫌与他人就批出认股权串谋诈骗创维集团。黄宏生另外被单独增加指控串谋偷窃一笔属于创维集团有限公司的50万元款项。 昨天辩方由林炳昌律师出庭。林炳昌在1977年至1980年间曾任廉署高级调查主任,现在是香港律师会刑事及程序小组主席,兼任多家香港上市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由于多次与廉署打官司均获胜,素有“廉署克星”之称。此前林炳昌预计,如果黄氏兄弟的这项罪名成立可能会被判处3至4年监禁,同时还会被要求归还盗取款项。昨天林炳昌律师还向媒体表示,创维案件一年内很难有最终结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