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汇急于完成上市计划 愿意为原告代付诉讼费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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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1月17日 10:28 第一财经日报 | |||||||||
本报记者 李亚发 自深圳 上周,香港领汇基金的上市计划再度被迫延后。起诉并导致全球最大房地产基金领汇基金上市失效的香港公屋居民卢少兰老太太,正面临无钱打官司的困局。有趣的是,作为被控方的香港房屋委员会,却正在研究是否伸出援助之手,考虑为原诉人卢老太代付诉讼费用,以便卢尽快向终审法院提出诉讼。
计划募集300亿港元的领汇基金是在2004年12月20日宣布全球发行失效的(见本报2004年12月20日报道),影响了香港51万散户的认购,当时号称是香港金融中心的“9.11”事件。原本卢少兰老太太的上诉期限只有28天,即到上周四(1月13日)到期,但卢少兰在1月4日向法律援助署申请法律援助,在香港现行法律援助条例的规定下,一旦申请法律援助,终审法院申请上诉的考虑期限可自动延长42天,卢少兰的上诉将需要到2月24日到27日间才能上庭审理,香港房委会原定最快3月上市的领汇重启计划被迫延迟。 香港房委会一直希望尽快走完司法程序,早在去年12月16日房委会已经为卢少兰支付过一次诉讼费。房委会日前曾经评估,如果卢少兰可成功申请法律援助,反而是最有效解决领汇上市困局的方法。如果卢少兰申请法律援助批准的话,便再没有理由拖延上诉,房委会便可以要求法院缩短卢少兰的考虑期限,这也是其有可能主动承担卢上诉费用的原因。除此之外,房委会还担心如果卢少兰因为无钱而放弃终审,导致领汇上市的法律疑问悬而不决,日后上市前也有再被提出司法复核的风险。 其实卢少兰最终阻止领汇上市的机会是微乎其微的,最有效的方法就是拖。据了解,由于影响63万公屋住户的公屋租金诉讼,初步安排在今年10月开始受理,到时法院的诉讼安排期将大大延长。有接近房屋委员会的人士告诉记者,目前房屋署内部最坏估计是如果领汇诉讼继续下去,在终审法院的安排期或许会晚于10月,那么可能在今年内不会有结果。 领汇上市的延迟,除香港51万股民蒙受损失外,香港房屋委员会的成本也大增。除了已经花费的3.5亿港元开支,以及需支付包销商的4.5亿港元,重新安排上市还需要额外的1亿港元,用以支付资产估值、财务顾问、律师、重新印刷招股文件及广告费用等。房屋及规划地政局局长孙明扬上个月底主持房委会大会时表示,房委会已经对重新上市开展工作,已作出多手准备。其中方案之一就是一旦对方上诉终审法院,房委会将会寻求修改房屋条例,使领汇分拆资产合法化,不过该方案的缺点在于需要立法会通过,耗时比较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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