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交所谴责顾雏军违规交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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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1月13日 06:53 京华时报 | ||||||||
本报讯 (记者 张艳 辛苑薇) 昨天,香港联合交易所公开谴责格林柯尔主席顾雏军等高管以及该公司违规进行关联交易。 昨天,港交所公开表示,港交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在举行纪律聆讯后,决定就格林柯尔违反《创业板上市规则》事宜,公开谴责该公司及包括其主席顾雏军、首席执行官兼总裁胡晓辉在内的6名执行董事。
据悉,港交所于2000年给予格林柯尔一项有条件豁免:在截至2002年底的3个财政年度内,格林柯尔与顾雏军旗下的天津格林柯尔工厂签订制冷剂独家经销协议,对此交易格林柯尔可不公告,也不用取得股东批准。但其中规定,天津格林柯尔工厂必须在收到货款后45天内交付制冷剂。 但截至2001年底,格林柯尔共向天津格林柯尔工厂预付2.3亿元,作为当年7月到12月的供货资金,但截至当年年底,天津格林柯尔工厂并没有供货。在格林柯尔2001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上,该定单的预付款成为“应收关联方款项”,而财务报表表明,与关联方之往来款项中没有写明没有抵押、不计利息以及需时再偿还等事项。 对此,上市委员会主管韦思齐表示,上市公司获得关联交易豁免,董事会必须做出安排保证遵守所有的豁免条件。 而北京证券分析师李阳表示,上市公司利用关联交易进行黑幕交易情况屡见不鲜,其最大的弊病是双方可以根据需要自动调节利润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