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违规层出不穷 港府拟加大刑事处罚力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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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1月12日 10:09 每日经济新闻 | ||||||||
违规高管可能面临长达10年的监禁和高达1000万港元的罚款 杨勣 上海报道 2004年可谓香港廉政公署“丰收”的一年,拘捕的上市公司高管多不胜数,和宝国际(行情 论坛)、先科国际(行情 论坛)、广兴国际等案随手拈来。而年末的“虎山行”最为经
廉政公署资料显示,2004年前11个月,共接获贪污举报3450宗,同比下降14%,但涉及金融业的贪污举报仍有158宗,并有43人被检控。对此,廉署表示将对金融业的贪污举报加强关注。 香港政府已提议对《证券及期货条例》进行修改,发布虚假信息的上市公司高管可能面临长达10年的监禁和高达1000万港元的罚款。 根据港府的征求意见稿,将赋予香港证监会更大的权力,使其能对违规企业进行调查并处以罚款。 征求意见稿还把年报中不完整或虚假会计披露等市场不正当行为,提高到与内幕交易和价格操纵等其他犯罪行为同等的高度。此前,此类行为仅仅是受到交易所谴责而已。 而那些对信息披露和其他行为负有责任的发行企业、董事和公司管理人员,香港证监会还将有权直接进行民事处罚,如谴责和取消相关资格,并可处以最高达500万港元的罚金等。 另外,那些被发现违规的企业和个人在市场失当行为审裁处的民事处罚后,还可能面临入狱等刑事处罚。 尽管香港证监会表示,对当前监管制度的修正“没有实质性的变化”,但要求那些进行公布交易的公司必须披露交易对象和其最终所有人。而目前上市公司仅须告诉股东,它们正在进行谈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