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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领汇基金上市搁浅 有投资者要求偿还损失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2月22日 09:36 东方早报

  诚如市场人士的预料,被称为世界最大房地产信托基金的香港领汇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取消上市计划后,不是问题的结束,而是另一系列问题的开始。昨日,一位个人投资者在香港发表公开信,表示欲联合领汇的股东,要求讨回损失的利息,并呼吁领汇在解决法律问题之后能尽快上市。

  昨日,领汇取消上市的消息一宣布,就有一自称是来自澳洲的“无党无派无公职无
事务所的全职投资者”发布了一封公开信。这位叫做潘柏轩的注册会计师在“致领汇股东的公开信”中宣称,希望能唤起领汇投资者的联合,为自己争取应有权益,呼吁能够制定保障投资者的法例。

  潘柏轩的要求首先是收回投资者损失的利息。再者,要求领汇在澄清法律问题后尽快重新上市,并给予现有股东优先购股权,同时可以超额认购。他认为,内购可以节省包销费,超额认购也可以不用公开发售,股价因此可以相应减低,对于投资者与领汇都有好处。

  据了解,此次领汇基金最终被迫搁置上市计划,每个散户的利息损失在几百港元到五六万港元之间,香港共51万散户将损失利息成本1亿港元左右。认购领汇基金的散户人数占到香港总人口十分之一,他们本来预期在领汇的上市中能获取约20%的利润。

  对于投资者的举动,分析师表示在意料之中,但对于监管层而言将是新的挑战。香港王小军律师事务所的高级合伙人王小军律师表示,香港的上市公司如最终不能成功上市,没有必须付利息的规定,利息最终是归发行者所有。而且,香港也没有集体诉讼的实践,投资者应该不会采取以集体诉讼的方式来达到目的。同时,他表示,这也不排除有人支持投资者,希望以舆论的方式引起终审法院的注意,以期能够尽快解决问题,让领汇尽早上市。

  在香港,一普通公民能够成功阻碍政府行动实属罕见。两名公屋居民在12月8日领汇招股期间,以领汇上市违反香港相关法律、同时损害租户利益为由,向香港高等法院提出禁止领汇上市的司法请求。其后,其中一位67岁的租户坚持向上诉法院上诉,遭驳回后,又表示保留向终审法院上诉的权利,最终导致领汇因法律风险而取消了原定于本周一的上市计划。

  但有基金经理指出,从另一个角度看,该事件也有积极一面,这表明香港尊重法律条例以及司法系统的独立性。

  瑞士信贷第一波士顿首席地区经济师陶冬则称,领汇未能上市属于市场行为,只要有市场便会有各种问题发生,不应该将此事与政府的管治问题连在一起。同时相信此事件不会影响香港的评级,因为决定评级的主要在于偿还能力而不是管治能力。

  至昨日截稿时,上诉人尚未向终审法院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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