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房委会突“改期” 领汇基金初定下周一上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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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2月16日 07:49 中国新闻网 | |||||||||
    据香港大公报报道,香港高等法院法官夏正民昨日裁定,香港房屋委员会(房委会)在领汇基金上市的司法覆核案中胜诉。香港房委会出售停车场及商场并没有违反“房屋条例”。     香港房委会昨晚初步决定,领汇的上市日期由原定的周四改为下周一,但房委会要待周五早上再决定是否落实周一上市的安排,房委会不评论届时会否再度改
    代表香港房委会的资深大律师冯华健欢迎裁决。提出司法覆核申请人方面则表示要详细研究判词后,才决定是否上诉。     法官夏正民昨日在判决中裁定,两名申请人就领汇上市的司法覆核申请属于有争辩的案件,决定接受覆核申请,在司法覆核中并判房委会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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