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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保监局草案明年提立会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13日 08:31  新浪财经

  新浪财经讯 7月13日消息,财经事务及库务局于昨日发表咨询文件,就建议成立独立保险业监管局以取代保险业监理处,进行为期三个月咨询。财库局局长陈家强预期,将会在2011年向立法会提供条例草案。若立法能够于2012年立法年度完成,期望保监局最快于2013年成立。

  据香港媒体报道,财经事务及库务局于昨日发表咨询文件,就建议成立独立保险业监管局以取代保险业监理处,进行为期三个月咨询。文件亦建议赋予保监局日常监察、调查以及惩处违规等监管权力。同时日后所有保险中介人必须取得由保监局发出牌照后,方可销售保险产品。财库局局长陈家强指出,成立独立的保险业监管机构,可以更有效监管保险公司及中介人,以加强对保单持有人的保障。他不认为建议在监管上会更严厉,但应该较有效。

  陈家强预期,将会在2011年向立法会提供条例草案。若立法能够于2012年立法年度完成,期望保监局最快于2013年成立。

  财库局认同监管机构应该财政独立,长远需要让保监局从市场收回成本,建议的收费应该包括由所有保险公司及保险中介人缴付定额牌费,及从所有保单的保费中收取0.1%徵费等。预料保监局营运至第6年可以收回成本。当局亦会为成立保监局时会提供一笔过5亿元的拨款,其中3 亿元用于补贴首5 年营运开支。

  5亿拨款料6年回本

  陈家强指出,现时本港的自行规管模式未能够符合目前国际监管安排,建议的安排可以保障保单持有人利益、维持市场稳定及竞争力。日后保监局会制订监管中介人的守则,以及向中介人发牌等,保监局制订的守则会建基于目前三大自我规管机构的相关指引。日后中介人若涉及一般违规,会按民事方式处理,但是涉及欺诈等行为则通过刑事处理。陈家强指出,银行在销售保险产品时在环境等方面有其独特性,日后保监局制订监管守则后,金管局除了按有关守则对从事保险销售的银雇员监管外,亦可以为银行雇员订定额外的操守规定,以更有效保障投保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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