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财经讯 6月2日消息,香港证监会公开谴责瑞士银行香港分行三名雇员,并处以罚款共计180万港元,指他们在处理一名客户的买卖盘时疏忽职守。
据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香港证监会)的消息,公开谴责瑞士银行香港分行三名雇员胡以达、吴丽文及张蓓珍,并分别罚款80万港元、60万港元及40万港元,共涉资180万港元,指他们在处理一名客户的买卖盘时疏忽职守。胡以达及吴丽文是瑞银香港分行的执行董事,而张蓓珍则为副董事。
香港证监会调查发现,胡以达、吴丽文及张蓓珍在代表一名瑞银香港分行客户处理一连串交易时疏忽职守,有关行为构成虚售交易,可能已令市场受到误导。
2008年2月,该名客户被瑞银香港分行追收保证金后,决定将其在瑞银香港分行的部分投资组合,转移至摩根士丹利亚洲,从而降低在瑞银香港分行的保证金贷款额。事实上,该名客户只需使用中央结算及交收系统等设施,透过简单的货银对付安排,便可转移投资组合。然而,上述三人却在2008年2月28日至3月26日期间,与负责该名客户的摩根士丹利客户主任及其助理互相协调,进行了多宗场内对仓盘沽售及购买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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