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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港签合作框架协议 金融合作港作龙头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4月08日 08:15  东方网-文汇报

  7日,在国家副主席习近平的见证下,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曾荫权与广东省长黄华华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共同签署粤港合作框架协议。作为粤港合作的首份纲领性文件,该协议明确了6个发展定位,首次强调建设以香港金融体系为龙头的金融合作区,将粤港建设成世界级新经济区域和城市群。有特区政府官员表示,协议在金融、医疗、交通等八个领域实现了政策新突破,为今后的粤港合作开辟了广阔空间。

  协议签署仪式由3位国家领导人见证,包括国家副主席习近平、国务委员刘延东与全国政协副主席、国务院港澳办主任廖晖。

  曾荫权在致辞时指出,框架协议由国务院批准,将《珠三角规划纲要》的宏观政策转化为有利粤港发展的具体措施,并为争取将有关政策纳入国家“十二五”规划奠定基础。这是粤港自1998年以来首份有关两地合作的纲领性文件,为粤港发展合作指出明确定位。协议的签署掀开历史新一页,有利于双方日后争取更多“先行先试”的措施。

  冀协议纳“十二五”

  曾荫权表示,“如果《珠三角规划纲要》与CEPA协议为我们开辟了参与祖国发展进程的大门、小门,此份框架协议正是开启发展门户的钥匙。”而黄华华表示,协议签署标志两地合作进入新阶段,希望双方根据协议,贯彻落实政策,令粤港关系更加紧密。

  曾荫权在签署协议后指出,在粤港合作商讨了10多年后,首次达到3个目标。一是战略目标,协议勾划出香港能对国家作出的贡献及如何提升两地人民生活素质。协议获中央接受,令其被纳入“十二五”规划的可能性加大。二是制度化,协议首次制度化地说明两地在各项范畴中如何定期见面、合作及落实。三是灵活性,在协议下,多个“先行先试”均可进行,毋须再待中央批准。

  首提区域发展愿景

  协议包括主体文本和每年重点工作文件两部分。关于粤港合作的发展定位,协议首次明确提出,要推动粤港经济社会共同发展,率先建设在全国乃至亚洲具有较强引领作用的世界级新经济区域。港府有关官员解读道,这是粤港就区域发展首次提出共同愿景,是双方关系更趋紧密的生动写照。

  协议强调,要提升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地位,建设以香港金融体系为龙头,广州、深圳等珠三角城市金融资源和服务为支撑的金融合作区域;还要发挥粤港优势,打造世界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基地,促进区域人、货、信息、资金等要素往来便利,构建现代流通经济圈,建设优质生活圈,形成世界级城市群。

  港府有关官员向本报分析指出,由于各部委对协议均表支持,预计今后协议的推进过程会更加顺畅。至于有香港人士希望国家适当放权给广东省,此份协议中亦有多处正面回应。

  仪式后,曾荫权与黄华华共同出席记者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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