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小加谈同股不同权下保护小股东利益 意外提及雷军

李小加谈同股不同权下保护小股东利益 意外提及雷军
2018年02月23日 20:43 新浪财经

  新浪财经讯 2月23日下午消息,港交所(00388-HK)今日公布《新兴及创新产业公司上市制度》咨询文件,对于引入同股不同权企业、无收入生物科技企业及放宽第二上市,作出进一步的细节咨询。港交所总裁李小加在提及同股不同权下的小投资者保护时,意外提及“雷军来了”,引发媒体关注小米是否将成为港交所“同股不同权”头炮。不过他随后解释,港交所不会去选择标杆性企业先上市,这并非港交所文化,一切交给市场。

  李小加强调,在“同股不同权”新规下,投资者保护绝对没有变少,“香港绝对不变主题,是防止大股东侵害小股东利益……今天在这个方向上我们一点改变也没有。”他认为,“同股不同权”的改革只在于改变了如何形成控股股东地位,即新经济企业的创始人不必掌握过去那么多的股票比例即可成为大股东,“但成为大股东后,我们的一切限制没有改变。”

  谈到这里,李小加意外提及小米创始人雷军,“以前可能是家族企业股东,会不会欺负小股东,我们来管他,今天是一个创始人股东,一个创新的领军人物,雷军来了,他欺负小股东,我们要不要管。”

  由于市场一直传闻小米紧锣密鼓筹备来港上市,或有可能成为“同股不同权”下上市的首家企业,在场媒体立刻追问李小加有关进展。李小加表示,刚刚只是举例而已,“不是认为小米要先上,只不过雷军是我一个朋友”。他强调,选择“标杆企业”不在港交所的文化当中,上市企业要按先来后到排队,“我们没有自己选的安排,一切交给市场决定”。

  他补充,“当然我们也很希望在这个新的事物出来以后,有一些新的更大更好的公司,但新的大的公司不一定ready(准备好了),小公司可能ready了。我们肯定不会说我看你不太顺眼,你等一等,我给他(大企业)夹塞”。他也否认实施改革后,新经济企业上市会有“快速通道”,申请速度视乎实际情况,任何企业并无优先权,港交所也不会干预其上市进程。

  对于如何判断企业是否属于“创新企业”,李小加认为创新作为一种追求,执行中会有指引,主要是关于创新的特色,例如公司业务的驱动力是什么,其专利,经验模式,是否有新的方式,综合去考虑。“虽然是主观的判断,但大部分公司,90-95%以上不会有争议,有可能个别有争议,那时候就是集体智慧有用的时候”。他表示,公平和创下怎样的先例,会是面对有争议企业的考虑重点,“不过这是我们原本就要面临的问题,希望规则给我们足够的工具。”

  本次咨询推出速度较此前预期早,为期一个月的咨询期也短于过去,预计最快可在4月底就刊出并开始接受申请。李小加解释,由于大部分内容已有共识,希望能用较短时间推出,让企业避开7、8月市场较沉寂的时间,抓好上下半年上市的时间窗口。但对于未来上市数量和金额的展望,李小加则称并没有这方面预期。

  至于改革上市规则吸引新经济企业,是否跟国内“新三板”产生竞争,李小加则认为这“根本不是问题”。他认为企业选择上市地有一系列原因和需求,想要国际化的公司有理由选择香港,但如果不考虑国际市场就不一定需要来。有些公司就是需要走出去,那就会来。“就像每个餐馆其实都在竞争,但一定是餐馆集中的地方生意最好。由于有了竞争,才带来更多的流量”,他表示,“竞争,别人看来是贬义词,在我这是褒义词”。(新浪财经彭琳 发自香港)

责任编辑:张海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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