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

  2017年12月29日,中国证监会宣布开展H股上市公司“全流通”试点,开启了H股在香港市场的“新时代”。笔者认为,H股“全流通”试点不仅进一步优化了境内企业境外上市的融资环境,而且更是对境外上市制度的一次重磅改革,意义重大。

  近年来,为推动内地企业赴港上市,中国证监会持续深化境外上市制度改革,比如取消财务审核,取消发行定价限制,公示审核关注要点和审核进度,以清单式管理缩短审核周期等。而H股“全流通”试点的启动则被业界看做是证监会对境外上市制度改革的标志性事件。H股上市公司“全流通”试点推进速度也超出市场预期。

  按照2017年6月底新一轮《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安排》(CEPA)下的《投资协议》及《经济技术合作协议服务贸易协议签署》,在金融合作领域的一个重点,就是推动H股全流通;2017年7月,中国人民银行《2017中国金融稳定报告》提出,将拓宽境内企业境外上市融资渠道,推进境外上市企业审批准备案制改革和H股全流通试点;2017年12月29日中国证监会正式表示,将会开展H股全流通试点,坚持积极稳妥、循序渐进的原则,以成熟一家、推出一家的方式,有序推进H股全流通,第一批试点企业不会超过三家。

  事实上,2005年10月份,中国建设银行作为首只全流通的H股股票在港交所上市,之后的交通银行在H股流通方面也有所涉及,但仅是其法人股东之一的汇丰银行持有的19.9%股权是H股流通股,有长达3年的锁定期。除上述两个银行孤例之外,H股全流通已经有十余年没有重大突破。

  因此,此次H股“全流通”的意义不亚于“H股的第二次上市”。之前的一系列“融资”以及“内资外资股东利益不一致”等问题也将迎刃而解。

  “全流通”后,H股企业本来的非流通内资法人股和国有股将被批准转化为H股在港交所上市交易,为之前非流通的巨额内资股提供市场化定价机制,为上市公司打开融资渠道,提升公司治理。

  “全流通”后,将提高大股东在全流通下改善上市公司利润的动力,也由于高管激励等措施能够更方便的实施,公司治理结构可以得到不断完善,带来上市公司质量的提高,从而提高H股的投资价值。

  此外,从市场层面来讲,“全流通”后,将会有一定规模的内资股成为可流通的H股逐步上市交易,香港股票市场的规模和流通量将大幅提升。统一大小股东利益,防止大股东低成本低风险损害小股东利益,对保护中小投资者、吸引更多资金、激发市场热情都有积极作用。

  (安宁)

责任编辑:依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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