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08月03日17:55 新浪财经

  新浪财经讯 8月3日下午消息 香港交易所今年6月就设立新板及修订创业板规则公布两项咨询文件,提出改革创业板,收紧上市要求,以及建立“新板市场”吸纳“同股不同权”架构的科技或初创企业赴港上市等建议。香港立法会金融服务界议员张华峰接受新浪财经专访认为,创新科技是全球大方向,支持开设创新板,但关于“同股不同权”下如何保障散户仍需有更多思考,比如是否设置五年或十年期限后转回“同股同权”这类日落条款。

  在2013-2014年阿里巴巴曾考虑在香港上市时期,曾引发香港是否应当接纳“同股不同权”企业来上市的大讨论,并最终导致阿里巴巴弃港赴美。张华峰当时反对香港市场为了吸引科技巨头企业而放弃“公平公正”的上市原则,不过时隔三年之后,香港市场和舆论倾向都已有所改变,“大家看到阿里巴巴在美国上市后的运作(很好),新加坡现在也考虑接纳同股不同权”,张华峰对新浪财经表示,“所以我赞成设置新板,如果香港继续抱着旧的思维,会被人追赶到前面去。”

  创新初板应考虑融入创业板

  张华峰对于港交所设立新板吸引新经济企业的取向非常支持,但对于咨询文件中创新板又被分为“创新初板”和“创新主板”则认为有些过度繁复。“现在要提高创业板的门槛,同时创新‘初板’的条件如果更宽松,是不是会令创业板完全失去吸引力呢?”张华峰认为,可以考虑在改革现在创业板的同时,让其也承担起创新板“初板”的角色。

  至于外界认为目前创业板上“老千股”问题已经相当严重,张华峰则认为这并不完全是因为上市门槛低,“审批、监管两方面都要负起更多责任”。他认为,在审批的时候,有关条例要严格执行,审批机构要更加严格审慎,加强透明度;而上市之后,证监会则要持续监控,这些企业是否有操控股价、发布假消息等违法行为,“这是证监会在上市之后的责任。”

  “如果严格审批,严格执法,我相信不会出现这种(老千股)事件的,”张华峰透露自己将在咨询回复中写入这些意见,“一共有三个板就够了。”张华峰也认为,同时要关注在各板的上市门坎提升后,会否令到香港股票市场集资能力受到影响,希望港交所更多聆听巿场意见。

  同股同权可设日落条款

  当年阿里巴巴来港“同股不同权”难以被市场接受的关键,是香港并没有与美国相似的集体诉讼制度,这一制度至今依然没有,但张华峰认为,可以设置其他条款逐渐解决这种股权上的不平等,“香港不可能有集体诉讼制度,以后也不可能有,因为这涉及整个商界。”

  他认为香港可以参考新加坡目前的思路,比如尽管“同股不同权”,但AB股的投票权差异不要太大,“比如比例放在1:5,企业可以看看是不是可行。”他也建议在允许“同股不同权”的同时设置“日落条款”,“比如五年后,股权比例是不是可以削减下来,十年后恢复同股同权。”他认为科技企业应该较容易接受这样的条件,“十年过去企业已经壮大了,运作已经成型了,创始人也已经充分应用了手中的技术,如果你还要继续这样少数控制多数,可能说不过去了。”

  他希望设立日落条款的另一个原因是,假设创新板企业持续创大并且一直“同股不同权”,可能会吸引很多原本已经在香港主板上市的公司刻意分拆资产到新板上市,“毕竟持很少股本又可以控制公司,这个大家都想啊,就算是李嘉诚的长和系,可能也会分拆去上市。”

  他认为,咨询文件建议按市场风险程度,区分专业投资者和一般投资者,是一个好的思路,但仍然有必要对散户采取更多的保障。

  除了散户之外,张华峰也建议港交所要加强与业界的接触,例如目前大型基金对于“新板”企业如何列入指数的问题仍有疑虑。“基金买入有他们的要求和条件”,如果不列入指数,会将大量资金排除在外,又可能造成“新板”上市公司成交量过低,“(港交所总裁)李小加除了有自己的天才想法,也应该多了解业界的意见”。

  至于在新经济企业上市的竞争之中,虽然美国已经取得一定优势,张华峰并不悲观,“我认为我们还是有优势,香港是一国两制的,中国内地新经济的发展空间很大,而且国家也在走向国际市场,参与度越来越大。”同时,他认为美国也有自身的缺点,比如政治风险较大,政府可能突然“冻结”企业资产等,所以国际上依然有不少龙头大型企业希望来香港上市,“未必美国就会一直领先,我们如果发展的好,一样会有空间。”(新浪财经彭琳 发自香港)

责任编辑:张海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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