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04月17日09:40 财华社

  根据香港上市条例,董事会中最少要有三分之一人为独立非执行董事,本意在于监察董事会的决策,惟过去几年有近40名独立董事在公司出事时辞职,运用公司资金开立的职位形同虚设。有评论人士认为,独董应由小股东投票选出,以保护投资者利益,否则存在的意义不大。

  统计过去3年间,合共有27家上市公司遭列入长期停牌,其中有独董在公司停牌前后一段时间内,通常是停牌或申请清盘前后提出以不同理由辞任的上市公司共有21家,佔比接近八成;在该21家上市公司中,则合共有38名独立董事。

  分析该批独立董事的辞任理由,可发现与公司“出事”无关的理由佔比高达81%,其中最主流是以“私人事务”为理由请辞,使用这类理由不乏身兼多项公职人士,所涉的长期停牌公司多达19家,不过值得留意的是,当中也有以个人理由请辞的独董,旋即担任另一家上市公司的相同职位。

  以身兼多项公职的数码港主席林家礼为例,他本担任铭源医疗(00233-HK)独立董事,公司在2015年5月初起与其中一名执行董事失联,林家礼在同月月尾因“个人业务需要”辞职。8天后铭源发通告指该名失联的执董因涉贪而被大陆当局行政拘留,公司董事后来更被证监会谴责操守涉严重缺失。惟时隔不够半年,林家礼却出任易生活(00223-HK)独董,每年收取24万元董事袍金。

  另外,浩伦农科(01073-HK)独立董事李奕生,于2014年6月因要“专注于本身之专业”辞职,4个月后现身任华耐(01020-HK)任独立董事一职。

  至于现任监警会主席郭琳广做独立董事在2015年于太平洋恩利(01174-HK)停牌后称另有事务在身而请辞,去年则在恒发洋参(00911-HK)(已改名前海健康)暴泻后再度请辞,他现为另外3家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至于公开因与公司不咬弦而辞任的独立董事只有仅仅一成,当中有个别人士表明与董事会有分歧,对处理法证调查有分歧,亦有独立董事似乎事务很繁忙,公司出事后声称无暇处理清盘而需要辞职;其馀则以欠薪及健康为由辞任,甚至有三名独立董事完全没有提供辞任原因。

  转载自《明报》

责任编辑:张海营

热门推荐

相关阅读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