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记者 贾丽娟
汉能薄膜发电被强制停牌一事,看上去还没有结束。
上周五晚间,汉能发布公告称,已经对香港地区证监会[微博]的决定提出申诉。公司表示,公司是在6月9日收到香港地区证监会表达有意指令停牌的函件,但是公司认为这一做法“不公平及不合理”,因为香港地区证监会要求提交的相关财务资料在公司控制范围之外。
要知道,历史上香港地区证监会较少要求公司停牌,但被停牌的公司大多前途黯淡。
香港《证券及期货条例》自2003年4月1日执行起,共有7家上市公司被香港地区证监会勒令停牌,包括:思嘉集团、中国高精密、绿森集团、洪良国际、汇利多国际、华燊燃气及莱福资本。其中除绿森集团外,其他6家均受到处罚或者处在调查程序当中。最严重的洪良国际,最终因欺诈上市被撤销上市资格,并向投资者给予赔偿。就连唯一一个在一个月后未受处罚成功复牌的绿森集团(在美上市的母公司遭到浑水做空,不过绿森集团表示未涉其中),其股价也在低位徘徊了三年有余。
在这样的情况下,汉能的反弹自救也可以理解。那么,公司的依据是什么呢?
公告显示,汉能了解到,香港地区证监会关心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以及能否按照规定向市场提供最新消息。香港地区证监会的函件中,要求公司提供的文件包括汉能控股2011年至2014年的经审核财务报表及经审核综合财务报表,以及实控人李河君之重大未偿还贷款详细情况。不过公司表示,这些非公开的财务资料,涉及汉能控股及汉能联属公司之内部事务,以及李河君先生之个人事务;公司对汉能控股、汉能联属公司及/或李河君并无控制权,故不可能提供这些“非本公司管有文件”。
此外,公司表示已经与香港地区证监会积极沟通,并表示公司不久后会进行“大型重组”,以大幅削减或终止关联交易,并将加强公司现金状况,继续发展与第三方的交易。
不过香港地区证监会显然对此并不满意。7月15日,港交所按照香港地区证监会指令停止了汉能薄膜发电股份的买卖。
汉能在公告中表示,香港地区证监会发布这条指令,是基于“不公平及不合理基础”,并不符合股东及公众投资者利益。由于公司股票持续停牌,若干客户、供应商及雇员已提出查询及“不予合作”。
眼下的情况是,公司已经通知香港地区证监会,拟根据证券市场规则第9条授予的权力,向香港地区证监会董事会发出申诉,取消第8(1)条指令,并寻求尽快恢复股票买卖。如有必要,还拟“循司法途径,对香港地区证监会之决定提出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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