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2月2日讯 深圳证券交易所[微博]理事长吴利军近日透露,深交所[微博]与港交所已完成“深港通”方案设计并启动技术系统开发。在“沪港通”基础上拓展标的范围,落实更高层次和更大范围。
吴利军表示,两所同意“深港通”方案设计遵循三方面的基本原则:一是“深港通”方案与“沪港通”基本框架和模式保持不变,不改变市场主体业务和技术系统架构;二是体现双方市场对等原则,标的证券突出深港市场多层次、多品种特色,考虑在目前 “沪港通”基础上拓展标的范围,落实更高层次和更大范围的总体要求;三是根据市场需求进行方案设计,优化市场服务,稳妥有序实施。
“深港通”指深交所和香港联合交易所允许两地投资者买卖规定范围内的对方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国务院总理李克强2015年1月5日在深圳考察时表示,沪港通后应该有深港通。据中国经济网记者了解,沪港通由中国证监会[微博]批复的开展互联互通机制试点,已于2014年11月17日开始正式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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