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财经讯 8月28日消息,据港媒报道,香港证监会就“国家机密”火并港交所不足一星期,昨日又再上演“证监vs安永”!证监再度出招,翻出两年多前安永在为内地民企标准水务安排上市一事中,也曾以“国家机密”为由,拒绝向证监提交审计工作的底稿,据悉就算证监根据内地香港互助协议,透过内地证监会索取也遭拒绝。香港证监会认为事态极之严重,昨日正式向安永展开法律程序,进行查讯。
声称业务涉及“国家机密”而无法审计的中国高精密(591),上周三才被证监会勒令再度停牌,令原本批准它复牌的港交所尴尬非常。据悉,高精密事件及今次对安永采取法律行动,同样是由擅长打“大老虎”的证监会法规执行部执行董事施卫民(Mark Steward)负责。如最后法庭裁定安永以“国家机密”为由、拒绝交出文件并非合理辩解,即可杜绝会计师日后再以“国家机密”为客户作“挡箭牌”。
当年上市计划最终泡汤
总部位于北京的标准水务,为污水及固体废物处理方桉供应商,09年11月曾向港交所申请上市,但到2010年3月,其核数师安永、保荐人摩根大通都先后离奇请辞,令标准水务当年计划集资19.5亿元(港元,下同)的美梦不了了之。
谁知事隔两年多,这宗“奇案”才在证监突然出招的情况下,披露更多细节。证监会的新闻稿中表示,当年他们曾收到安永通知,指因发现标准水务所提供的文件有前后矛盾,故决定辞任会计师及核数师,标准水务其后撤回上市申请。
证监有感事件不寻常,故向安永发出通告,要求安永交出标准水务的审计工作底稿及相关文件,但安永却没有遵照证监要求,更一度声称自己无纪录,文件都在内地合营公司安永华明手中。
安永其后向证监解释,指由于标准水务的会计纪录,在中国法例下可能属于“国家机密”,所以他们将有关纪录交予证监前,必须先取得内地相关部门同意。但证监会其后曾向内地部门寻求协助,透过他们向安永华明索取资料,但安永华明仍继续拒绝交出文件。
证监会法规执行部执行董事施卫民擅长打“大老虎”,负责对高精密和安永采取行动。
香港证监会形容“事态极严重”
证监会强调,任何申请上市公司的会计底稿,都必须可直接交予证监会,或经安排下交予内地相关部门,安永却拒绝此要求,事态是“极之严重”。
证监会现决定向原讼法庭提出,对安永进行查讯,如果法庭信纳安永是没有合理辩解之下、不遵从证监会的要求,则可命令安永交出有关文件。证监强调,在提出今次的法律程序前,已经咨询了内地相关部门意见,并会就此事继续与他们紧密合作。
标准水务事件簿
20/10/2009 中国有关部门发表联合声明,指会计纪录在中国法例下可能属国家机密,而所有香港会计师将任何会计纪录交予香港监管机构前,必须徵得内地相关部门同意。
9/11/2009 标准水务向港交所申请上市,保荐人是摩根大通。
3/2010 安永会计师事务所通知港交所,表示因发现标准水务提供的文件内容前后矛盾,故辞任该公司的申报会计师及核数师。
4/2010 市场传出摩根大通已辞任保荐人。
27/8/2012 证监会宣布,就安永未有交出指明的会计纪录一事,向安永展开法律程序。
小知识:国家机密三级制
“国家机密”对于一般香港人似很遥远,但早于2009年,中国证监会、国家保密局和国家档案局已作出规定,要求所有中资企业在海外上市时,必须严防泄露“国家机密”,至于所谓机密亦分为绝密、机密和秘密三个等级,最“密”的为绝密级,保密期最高达30年。
根据2010年新修订的《保守国家秘密法》,7种事项属国家秘密,包括国家事务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国防建设和武装力量活动中的秘密事项;外交和外事活动中的秘密事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秘密事项;科学技术中的秘密事项;维护国家安全活动和追查刑事犯罪中的秘密事项,以及经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的其他秘密事项,但并没有具体说明甚么事项涉及机密。
而按规定,企业如要对外披露国家机密,必须先取得内地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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