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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证监会延迟曼氏平仓期限至11日

  香港证监会近日宣布,应全球曼氏金融香港公司临时清盘人的要求,将客户在香港期货结算有限公司的未平仓期货及期权合约平仓或转仓的期限,延迟至11月11日。

  香港证监会表示,这是为了确保有关方面能有秩序地处理尚存的客户持仓及履行交收责任,以及保存客户资产。

  香港证监会表示,如果曼氏香港的客户希望将目前在本地及海外交易所持有的衍生工具合约平仓或转至其他经纪行,应尽快联络曼氏香港的临时清盘人。曼氏香港的临时清盘人将按照法院的命令处理其客户资产。至于在海外持有的客户资产,其发还的程序须符合相关的海外规定及程序。临时清盘人必须先寻求法院的指示,才可分派客户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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