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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证监会拟放宽淡仓申报 改为申报淡仓净额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10月18日 18:50  新浪财经微博

  新浪财经讯 10月18日下午消息 香港证监会今日公布《证券及期货(淡仓申报)规则》咨询总结,并将规则中的申报淡仓总额改为申报淡仓净额。证监会此举或是为了配合香港的卖空监管制度,以提高市场透明度,港股市场上的沽空活动或会受到限制。

  香港证监会于今年5月25日就《证券及期货(淡仓申报)规则》发表咨询文件,咨询市场对卖空规则的意见和建议,相关的咨询已于6月30日结束。证监会今日公布了此项规则的咨询总结,同时就修订该规则的建议进一步征询公众的意见。

  根据证监会在今年5月进行咨询时提出的《淡仓申报规则》,如淡仓总额到达申报界限,即上市公司已发行股本的0.02%,或淡仓总额的市值达到3000万元港币(以较低者为准),投资者便须每周向证监会作出申报,申报责任将由实际拥有淡仓的人士或机构承担。

  鉴于业界表示在申报淡仓总额方面遇到困难,因此证监会建议修订《淡仓申报规则》,将有关规定改为申报淡仓净额。除了上述修订外,证监会还将按照5月发表的咨询文件的建议,采纳《淡仓申报规则》。证监会称,将会在适当时候发出申报指引,以提供更多有关遵守新申报规定的资料。

  证监会行政总裁欧达礼(Ashley Alder)表示,证监会制定此项规则的目标是提升收集淡仓数据的能力,及加强监察香港市场的卖空活动,同时为市场提供更多卖空活动的资讯,提高市场透明度。有关此次的内容修订,他则称修订是在考虑业界意见之后做出的,证监会认为要达成目标更为务实的做法是要求市场申报淡仓净额,以免为业界带来不必要的负担。

  根据《淡仓申报规则》,相关的淡仓申报制度只适用于恒生指数及恒生中国企业指数的成份股,以及证监会指定的其他金融股份。在紧急情况下,证监会可以收紧申报规定,从而提高透明度及加强监察。证监会将将于收到淡仓报告的一周后公布每只股票的合计淡仓量。

  近期港股市场波动剧烈,不少业界人士认为股市大跌与沽空活动有关,要求政府禁止沽空。证监会的此项条例或许是为配合卖空监管制度,以全面了解市场上的卖空活动,提高市场透明度,大额沽空或会受到限制。但部分市场人士认为现有制度已能提供足够信息,新的申报制度并不能制止影响市场秩序的交易,且由于监管成本高昂,可能压制卖空的正当好处。(翁晓莹 发自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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